春耕生产忙 “法治春风”帮
——佛山高明区法院司法惠农护农工作记事
2022-04-01 09:14: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吁青 吕慧敏 刘江欣
 

  布谷飞飞劝早耕,舂锄扑扑趁春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的稻田蓄满了水,微风吹过,波光粼粼。“秧苗长势喜人,多亏法院开通‘春耕生产绿色通道’,不然春耕播种黄金时间就被耽搁了!”罗西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黎泽如喜笑颜开。

  近年来,高明区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围绕护春耕、促生产、惠民生,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推动涉农纠纷多元化解,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农案件58件,审执结各类涉农纠纷70件,调解涉农矛盾11起。

  不误农时,高效化解田界之争

  一株秧苗虽小,承载的却是农民对丰收的期许。望着地里绿油油的秧苗,李某娥满心欢喜。但就在不久前,这片地还是压在她心头的一块大石头。

  李某娥所在的明城镇坟典村是高明富硒米的主产区,许多村民都承包村中土地种植富硒米,李某娥和李某安的田地就相邻而立。

  本来两家相安无事,可李某娥发现,自己的地竟然“越耕越少”。李某安的逐年侵占,使得田基分界线已偏离原定位置约2米,侵占田地面积约16平方米。

  眼看马上就到春耕季节,李某娥多次与对方沟通未果,只能向村委会主任求助。村委会委托村专职调解员何海芬进行调解。

  何海芬第一时间把电话打到高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李锋在了解具体案情后,就纠纷中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并建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限定的范围为突破口开展调解。

  通过现场丈量土地和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在原定位置重新设置田基的调解协议。“多亏有法官帮我们解决了很多法律方面的专业问题,调解更有底气,大家也能多点和气。”何海芬说道。

  针对涉农案件,高明区法院做到立案、审判、执行“三个优先”。对涉及田地纠纷、农资买卖合同等案件,开通优先立案“快车道”。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优先安排熟悉乡土民情、业务精湛的法官,确保公正、高效审结。加大对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案件优先执行,去年以来,共执结涉农案件13件,执行到位金额达60余万元。

  同时,高明区法院探索打造“无讼”村居示范点,与区诉前和解中心、村居调解组织等多方联动,以“会诊”方式就地化解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作物种植等纠纷。去年以来,全区“无讼”村居示范点共调处矛盾107起,实现九成以上纠纷“不出村、不上交”。

  利剑高悬,依法守好“饭碗田”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妄图非法占用农用地。

  “砰!”随着法槌敲响,罗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尘埃落定。据悉,罗某的父亲租用高明区更合镇界村的某片农用地,后罗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雇请他人擅自开挖,企图通过盗挖陶瓷泥从中牟利,使地块土壤结构遭到破坏。罗某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经鉴定,被占用的基本农田面积达11.4亩,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

  “法院的司法裁判保护了耕地红线,让公众清晰了解法律底线所在。” 广东省人大代表、更合镇歌乐村村委会梧桐村党支部书记罗纪锋表示。

  高明区法院始终保持对非法占用、污染、破坏农用地等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瞄准关键节点、重点领域、焦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坚决守好农用地“保护红线”。

  同时,高明区法院还加大对生产、贩卖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及破坏农业生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延伸服务,架起助农“连心桥”

  “今天过来,主要是想看看纠纷调解过后双方的情况。”3月25日,高明区法院荷城人民法庭法官再次来到塘南村,对一起涉农纠纷案进行回访。

  据了解,荷城街道塘南村以种养业为主,大部分村民都经营着鱼塘。今年2月25日,村民区阿姨向村委会反映,村里因铺设供气管,有多处施工。时值春雨季,黄泥水流到她的鱼塘里造成了污染,且鱼塘中多为笋壳鱼等价值较高的品种。

  村专职调解员崔志明在收到问题后与双方展开沟通。

  “我希望可以暂停施工两个月,等鱼长成出售后再施工。”区阿姨说道。 “这个项目约定必须在3月中旬完工,没办法长时间停工。”负责人明确表示。

  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崔志明立即找到诉前和解工作挂点部门——荷城法庭,希望法官给出专业指导意见。

  “如果走一般的诉讼程序,还需委托专业鉴定中心对污染情况进行鉴定,周期较长,不是最优选。”法官李炯君细致分析情况,如果等鱼类长成后出售,一方面延误工期,另一方面对鱼苗增减量的监管难度大,且每次售鱼双方需在场,无疑会增加双方负担。

  “既然鱼塘的鱼暂时未出现病害问题,不妨根据目前鱼类的市场价协商赔偿问题”。李炯君提议用赔偿协商的方式一揽子解决纠纷。

  循着这一调解思路,2月28日,崔志明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施工方表示愿意一次性赔偿8万元,区女士也同意了这个方案,一场纷争就此落下帷幕。

  “短短4天就顺利解决了问题,工程进度没耽误,养殖农户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护。”回访中,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区阿姨都为此点赞。

  高明区法院还组织法官上好田间地头“法治课”。去年以来,全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发放便民诉讼材料1700余份,提供涉农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缓、减、免诉讼费4万余元,深受群众好评。

  “农民朋友的要紧事就是司法工作的关键事。接下来,高明区法院将以服务春耕为支点,优先快处、积极灵活化解涉农纠纷,把司法服务送到村民家门口、落到村民心坎上。”高明区法院院长许义华表示。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