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法院审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2022-04-15 16:21:33
 

  中国法院网讯(刘娟)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6月9日,原告田某在某资讯有限公司外教网购买36个月英语外教课升级版套餐,总费用为12688元。原告交纳费用后,多次联系客服要求上课,但被告以上课人数无法集中暂时不能安排为由,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提供教育培训服务。2021年9月26日,田某通过微信客服、咨询电话等方式申请退款事宜,但均无果。田某遂向湘阴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并退还培训费12688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被告形成的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约束力。本案原告交纳培训费后,被告客观上未按约定向原告提供教育培训服务,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案涉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湘阴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形成的合同自2021年9月26日解除,并判令被告深圳市某资讯有限公司将培训费12688元退还给原告田女士。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