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法院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04-20 14:51:28
 

  中国法院网讯(习晨 廖诚伟 徐斌)“谢谢法官耐心协调,起诉到法院还不到十天,就帮我母亲拿到赔偿款,效率真高。”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游某当场付清了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21年11月15日,被告游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与原告荷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原告荷某受伤住院,经医生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由于原告荷某伤情较为严重,出院后医生仍然嘱咐要求一个月不得下床,三个月后复查骨折愈合情况再决定如何开始活动、制定康复方案,原告荷某的儿子为此辞职回家照顾母亲。原告方因本次交通事故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故要求被告游某承担数十万元的赔偿款,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未果,原告荷某遂向法院起诉。

  收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游某系农民,平时以种田为生,农闲时靠做点小工补贴家用,还有一个小孩仍在读书,家庭负担确实较重。然而,因被告游某法律意识不强,故未购买摩托车保险,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缓解赔偿压力。一边是因事故导致重伤住院的原告,另一边是经济困难无力赔偿的被告,一判了之肯定会带来后续的执行难,承办法官决定庭前调解,将原、被告双方分开做工作,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妥善化解纠纷。

  经过近两小时的“背靠背”调解,原告荷某之子同意减少赔偿款金额,并与被告游某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当天下午,被告游某将筹借来的几万元赔偿款当场付清,原告自愿撤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