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上街法院发送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2-05-22 14:53:02
 

  中国法院网讯(游辉)“孩子误入歧途我有责任……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诚恳接受训戒,吸取教训,切实做好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责任。”训诫过程中监护人父亲自责地说道。5月18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当庭向被告人李明(化名)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是该院首份指导令。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理此案的上街法院刑事团队法官陈超了解到,被告人李明由于家庭监护、教育不力,缺乏家庭的温暖和情感链接,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道路。考虑到李明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教育挽救的可能,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一年。

  当庭,陈超向被告人的监护人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希望他今后能够严守法律底线,用自己的努力创造未来幸福的生活,监护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携手让孩子顺利回归社会。

  “谢谢各位叔叔、阿姨,我可以实习了,感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我会铭记于心的,今后不再犯……”在社区矫正中心,得知已经法官和检察院的干警们已经帮即将完成学业的他找到对口实习单位时,李明当场多次表示感谢。“今天对我们家来说终生难忘,孩子在法官、社区矫正人员的帮助下,改变了很多,现在还联系了实习单位,感谢对我们家庭的帮助。”李明的监护人感激地说道。

  近年来,上街区法院以社区为中心,构建司法、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少审矫正共教体系,认真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法治、家庭教育指导等教育,帮助矫正人员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法治观念,积极探索矫正的社会化,调动家庭参与,加强亲情的感化教育。而这份指导令是上街法院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中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该令的发出是从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层面做好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一次实践探索。

  下一步,上街区法院将持续探索“法院+社工+N”的多部门联动,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由法院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受益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开展家庭教育个案靶向指导。针对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有犯罪行为的家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不能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家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家庭、父母或监护人履行家庭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上街法院将主动向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开展多角度、多维度强制式专业家庭教育指导。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