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推进审判管理数字化变革的新思考
2022-08-11 11:13: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韦炜
 

  审判管理是规范、保障、促进和服务审判的重要手段,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审判权规范运行、审判质效有效提升与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不断转型升级,大量错综复杂的矛盾涌入法院,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尤为突出,为审判管理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人民法院应紧跟时代步伐,充分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推动审判管理数字化变革。

  一是正确认识审判管理数字化变革的基本方向。

  审判执行工作方式与审判管理模式如影随形,数字法院建设极大变革了审判执行的工作方式,审判管理工作需要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要求。

  审判管理从事后监管走向实时监管。纸质卷宗办案时代,院庭长与审判管理部门仅能通过对部分案件评查实现“事后”监督,难以实现“事中”监督。数字法院背景下,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各个环节线上运行,审判流程环节间“穿针引线”更为精细化,也对审判流程的实时管理提出了更高期待。

  审判管理从抽样分析走向全数据分析。传统审判管理的司法统计数据来源不精确,仅覆盖结案率、调撤率等部分质效指标,不能实现不同审判团队、不同案件类型的分析比较,无法全面科学评估案件质效情况。数字法院背景下,审判数据通过办案系统平台汇聚,对审判管理的数据精准全面分析、辅助研判决策提出了更高标准。

  二是准确构建审判管理数字化变革的职能体系。

  推动审判管理主体强化履职担当,方能发挥审判管理的整体效应。推动数字化审判管理变革,也需要细化审判组织、院庭长、审判管理部门、审判委员会的审判管理分工,建立审判管理职能体系。

  实现审判团队互动式审判管理。作为审判权运行的最小单元,审判团队兼具执行审判事务与审判管理功能。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形成了“1审+1助+集约团队”新型审判团队,法官、法官助理与集约团队既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形成互动式监管。

  实现院庭长嵌入式审判管理。传统办案模式中,院庭长主要通过对裁判结果的评价规范审判团队行为。数字法院建设中,信息化技术可对审执全流程进行记录跟踪、提示催办,院庭长通过辅助事务集约化对审判流程设置办案节点,超节点流程自动推送,帮助院庭长合理管理审判团队办案进度节奏。

  实现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部门全景式审判管理。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宏观决策机构,其依赖于审判管理部门对于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进行准确统计与初步分析。信息化技术的发达便于审判管理部门准确采集案件审判质效等各类信息,实时、自动生成数据列表,避免手工报表数据易错、缺漏等缺陷,全面展现审判运行态势相关数据,辅助审判委员会对于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进行精准分析、全面研判。

  三是全力推动审判管理数字化变革的具体路径。

  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推进审判管理数字化变革,是提升审判质效的必由之路,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具体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运用无纸化办案模式全程留痕,实现动态实时监管。无纸化办案可形成对于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的全程留痕、精确统计,改变了传统审判管理中以审判结果为主导的个案式监管,实现了对全部案件的全流程、全方位同步监管。

  运用电子卷宗实时共享功能,实现多元主体参与监管。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后,各诉讼环节的材料收发均可网上办理,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流转。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