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法院打造“一案E群”平台
2022-08-22 09:42: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吕佼 何文婕 李寒
 

  “本案经诉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电子传票,是否收到?”这是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人民法庭法官使用“一案E群”平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的记录。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原告的美术作品用于产品设计、销售,原告向市南区法院提起诉讼。因被告住所地不在青岛,沟通不便,法官使用“一案E群”平台,搭建起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桥梁,让当事人一次法院都不用跑,即可参与司法沟通全过程。

  传统案件微信群虽然也能为法官与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但存在电子材料归档繁琐、程序衔接流转困难、数据安全缺乏保障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南区法院把握山东智慧法院4.0系统上线的有利契机,研发了“一案E群”平台,以手机为载体,以微信小程序为底层平台,建立起法官和当事人实时高效沟通的司法移动办案平台。

  该平台与山东省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数据相衔接,能通过案件节点建群,并自动抓取案件当事人信息,从而邀请案件相关人员进群。平台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当事人、律师、代理人等开通认证渠道,支持包括微信邀请、12368短信邀请、自助申请、扫码进群等多种进群方式,既保证了司法工作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又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实时表达诉求的平台。

  平台开通了群流转功能,案件诉前调解转正式立案后,平台会自动将调解群内的聊天记录同步至新群,办案法官能够查看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书记员和当事人在群内的沟通内容,方便法官了解案件情况,以便开展针对性的审理工作,提升案件审理效率。随着案件进程,执行法官、终本团队也将依次入群,实现当事人和案件不同环节法官之间互动,为当事人提供从诉前、诉中到诉后的全流程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