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为青年学者的学术进步铺路架桥
2022-09-10 08:46: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立民
 

  10余年前,我与《人民法院报》结缘,开始在报上发表文章。后来,又成为该报的忠实读者,除疫情严重期间外,我每天都能收到此报。10余年来,我体会最深的是,《人民法院报》为青年学者的学术进步铺路架桥。

  我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的教学与研究。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都要研究中国法律史中的一些问题。他们都还年轻,迫切希望自己在学术上有所进步,顺利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研究生毕业以后,继续深造或到高校任教的青年教师也希望能在学术上继续前行,开创新的学习、工作天地。这一切都与产出、发表研究成果联系在一起。这对他们来说十分重要。

  《人民法院报》每周五不定期推出的“法文化解读”栏目不仅是“全国报纸副刊最佳专栏”,而且还与我的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对口,让他们的研究成果有机会在此栏目上面世。而且,此栏目的版面设计十分有利于他们研究成果的发表。栏目通常分为两大部分,上面部分可以发表约为6000余字的文章,下面部分可以发表约为3000余字的文章。文章长,可以安排在上面部分,文章短则可以置入下面部分。我的多位研究生就在这个栏目上,发表学术研究成果,在学术研究道路上取得进步。

  我的研究生发表于《人民法院报》上的文章都带有学术性,大多与学位论文相关。有的文章是学位论文中的一部分,先于论文答辩而发表;有的文章则在通过论文答辩以后,选择其中的核心部分来发表;也有的文章则是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拓展研究后形成的成果等等。总之,这些文章都有学术,有质量。

  这些文章的学术质量可以通过转载量得到一定程度地反映。我的一位研究生专门研究孔府档案中的法制问题,学位论文也以其主题。她在论文答辩前,就在《人民法院报》的“法文化解读”栏目发表了学位论文中的一部分,定题为《清朝孔府集税纠纷解决特点与启示》,于2021年3月26日发表。接着,法学创新网、云南网先后作了转载。这位研究生在毕业后,把其学位论文中的另一部分也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发表,即2022年4月22日的《清代孔府集市纠纷解决路径探析》。此文发表后,东方财富网、云南网、北京政法网都作了转载。经过转载,这些文章的影响力扩大了,从中也可佐证文章的学术与质量得到认可。

  回想起来,这些青年学者通过发表文章促进了学术进步,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有利于提升学术研究的信心。青年学者的一个重要使命是进行学术研究。在研究中,取得学术进步。然而,要想圆满完成自己的使命,要有信心作支撑。他们的研究成果能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看到自己的研究成果获得社会的认同,对自己的研究能力有了肯定,无疑会提升自己的学术自信,为以后的学术研究增添动力。

  其次,有利于提高学术研究的兴趣。学术研究的兴趣需要进行培养。在培养中,逐渐形成,而且学术研究兴趣还会反哺学术研究,提高研究的积极性。青年学者的研究成果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以后,都感到非常高兴,产生成就感,从而提高学术研究的兴趣。

  再次,有利于促进学术交流。青年学者的学术研究生涯刚刚开始,需要更多磨炼,取长补短,才会逐渐精进、成熟。这就需要进行交流,获得他人的指点与经验。他们的文章首先与“法文化解读”栏目负责人林淼老师交流。如果文章有问题,林老师会耐心指出,要求他们修改。在与林老师的交流中,他们的写作技能就得到了一次改进。文章发表后,还可以与同行进行交流,获得第二次改进的机会。

  最后,有利于丰富学术研究成果。一个青年学者往往会产出多种学术研究成果,也需要拥有多种发表的平台。有的在杂志上发表,有的在报纸上发表,有的则通过智库成果上报等等。《人民法院报》提供了一个在报纸上发表的良好平台。他们通过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文章,丰富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甚至完成考核目标。

  总之,青年学者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学术研究成果,好处多多,收获满满。《人民法院报》在为青年学者学术进步的路途上,铺路架桥。

  如今,《人民法院报》已到而立之年,以后的征程更长,道路更为广阔,前景也更加美好。期待《人民法院报》发表更多精品力作,为人民法院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再立新功!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