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印发《意见》
为“三个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2023-02-20 08:47: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辉 闫涛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开展“三个年”活动是今年陕西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出的工作安排,旨在推动全省上下进一步大抓发展、大抓服务、大抓效能。

  《意见》指出,要从四个方面做实21条具体措施,切实在服务保障全省“三个年”活动中担当作为。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强化司法职能,通过建立健全涉高质量项目诉讼案件办理机制、维护安全稳定的高质量项目建设环境、推进涉高质量项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妥善审理涉高质量项目民商事纠纷案件、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深化诉源治理等举措,精准服务高质量项目建设。同时,严格公正司法,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助力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领域风险,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政务环境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当事人提供多渠道、全方位法律服务,巩固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