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案
2023-01-07 09:32: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因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被长春中院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孙力军非法收受财物6.46亿余元,指使有关人员操作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1.45亿余元,还非法持有枪支2支。

  陈卫东点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在治理腐败的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依法反腐的基本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在全面总结反腐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本案是监察法施行后查办的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孙力军利用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便利,收受贿赂、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对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立案调查,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三机关密切配合、互相制约,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依法对该案进行公正的追诉和审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自监察法颁行以来,监察法与刑诉法的衔接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法法衔接”不仅涉及程序的转换适用,也涉及证据的转化认定。对此,唯有实践才是检验理论的最好途径。孙力军案的成功办理,是对“法法衔接”的一次有效检验,办案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完成程序转换适用、证据转化认定,充分表明“法法衔接”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与可操作性,也彰显了我国反腐败制度与司法体系的日益成熟。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