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纠纷 当场给付促和谐
2023-03-17 09:47: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专业审判团队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纠纷案件,一次性当场履行给付义务,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3月份,被告陈某、张某与原告孙某通过微信及电话联系,约定被告将5万元口罩出售给原告,原告按约定支付货款。但被告收到原告的5万元货款后并未发货,在原告的多次催要下,被告退回2万元,又于2022年10月份退回2500元,剩余货款拒不返还。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曲桂智、法官助理杨佳霖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解决原被告矛盾,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但被告陈某下落不明,被告张某称,此事主要由陈某与原告沟通联系,自己并不知情,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本着对群众的体恤心、对工作的责任心,法官通过多方打听、电话咨询等多种途径,获得了陈某的前夫、张某的哥哥张某某的联系方式。曲桂智法官以二被告共同熟人为“突破点”,继续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中,曲桂智法官一方面以案释法,告知拒不支付欠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以情说理,建议双方互相理解,进一步减少当事人分歧。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共同熟人张某某愿意替二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并当场向原告孙某支付,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受理前的调解方式,既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吴桥法院将树牢为民理念,做实诉前调解,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巩固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不断擦亮“解纷吴优”独创品牌,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