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老城区:正面激励 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
2023-04-12 11:23:18
 

  中国法院网讯(吴卉)案子判决生效后,对于逃避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有一系列“严厉”的惩罚措施。对于主动履约的拒执人,法院也有自动履行的正面激励了。为切实推进“执行攻坚”工程,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研究探索执行案件正面激励机制,4月10日,该院向主动履行的拒执人发出了一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在李某诉王某、洛阳某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域名合同纠纷一案中,老城区法院于2022年12月2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某返还李某押金、租金、货款及利息共计24365.6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履行相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第一时间将判决书兑现为真金白银,老城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逐案逐人对被执行人电话督促履行。经执行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调解,王某于2023年4月3日偿还李某24365.6元,案件自动履行完毕。于是,为激励和肯定这种主动履约的行为,该院向当事人发放了《自动履行证明书》。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236”五年发展规划,切实推进“执行攻坚”工程,老城区法院积极研究探索执行案件正面激励机制。2023年第一季度,老城区法院民事案件已生效649起,执行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482个,其中自动履行完毕17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106起。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不仅切实维护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积极引导被执行人诚信履约,免陷失信囹圄。

  今后,老城区法院将进一步推进执源治理,助力法治建设,护航营商环境,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