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作善成,曲靖执行的“上阶”之举
2023-04-26 10:53: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区鸿雁
 

  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执行事务服务、专项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课堂等重点工作,实现全市两级法院执行综合质效“齐肩并进”,综合排名从全省第3名上升为第2名,探索出了一条西部“大体量”法院执行质效走在全省前列的成功之路。

  ■“小切口”推动大服务

  “真没想到这个事一天不到就解决完了,我还以为来法院办事怎么都要好几个月呢!”近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前,心满意足的黄女士不停地向窗口干警道谢。

  原来,早在2004年,黄女士在麒麟区法院协议离婚时分割到一套房产,可前不久去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却被告知,必须证明该房产就是当年法院确认其所有的房产,否则将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

  此事已时隔多年,实在无法证明房产是自己的,黄女士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走进法院寻求帮助。

  站在诉讼服务大厅,面对“集约保全”“民事立案”等诸多窗口,黄女士却犯了难,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该到哪一个窗口求助。

  “大姐你好,请问需要办理什么业务吗?”就在这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值班干警发现了徘徊的黄女士,便主动上前询问。顿感抓住“救命稻草”的黄女士,当即吐露了自己的难处。

  由于该案年代久远,承办法官早已离职,干警便调取了当年的案件卷宗,这才发现黄女士当年并未提交该住房的详细信息,以至于该案调解书上没有涉案房产的具体坐落位置等关键信息。

  随后,该干警联系了黄女士的前夫,对2人做了询问笔录,确认该房产是当时离婚纠纷案的涉案房产,并为黄女士出具了相关证明,并着重明确了该房产的具体坐落位置。

  这是曲靖法院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普通事例。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办成事”、(执行)服务通道“暖人心”、网上立案“快办理”、材料收转“全留痕”、法律文书“一键送”、诉讼退费“自动退”、案卷查阅“指尖办”……2022年8月,曲靖中院从细节处着眼,在全省率先出台《诉讼(执行)服务便民十条》创新举措,全力提升诉讼(执行)服务水平,让当事人更舒心。

  近年来,曲靖中院聚焦人民群众诉讼需求,倾力打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执行服务体系升级版,全面建成一站通办、一次通办、一号通办、一网通办的“四个一”诉讼服务(执行事务)中心。

  宣威、沾益法院推动建成了“一站式”服务的执行事务中心,集约化开展执行立案、初次接待、格式化文书制作、网络查控、委托事项办理等工作。麒麟、陆良等当地执行案件体量较大法院也结合自身实际,探索“繁简分流”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执行、提升工作效率。

  曲靖法院修订完善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执行)辅助、执行事务等制度,实现执行事务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麒麟、宣威、会泽、沾益等基层法院同步实现诉讼(执行)服务站点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近实现司法服务。

  “用心办好案件,用真诚和热情,让法律神圣且有温度。”曲靖中院执行局干警张艳梅感慨地说,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不只是在审判台上判是非,也是穷尽执行举措,最大限度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判决书“落地有声”,让判决书兑换成“真金白银”,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等得起、能实现。

  ■“专项攻坚”变成“助推器”

  今年1月28日是大年初七,也是兔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宣威市气温降至零下。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天上午不到八点,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阿治惠,得到被执行人吴某可能已经回老家过年的线索,毫不犹豫和同事冒着冰雪,踏上查物找人的路途。

  付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由吴某偿还付某借款9万余元及从2015年5月起的利息。判决生效后,付某申请执行,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吴某一直未履行,并跟承办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数年不回家,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吴某的老家坐落在山上,结冰的盘山公路无法行驶车辆,执行人员不得不绕行另一条结冰不太严重的山路,不到80公里的山路,驱车6个多小时才到达吴某所在的小山村,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吴某。

  承办法官不得不通过他人的微信,向吴某说明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同时不断拨打吴某的语音通话,最终吴某接听了电话。

  经释法说理,吴某找到有固定收入的老李为其提供执行担保后,与申请执行人重新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攻坚“找人”,是曲靖法院“春节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执行难中的最难,就是找人难。”曲靖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何林介绍,每年该院利用春节、五一、中秋等节假日,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找人“专项行动”,就是用实际行动回应申请执行人的需求,有线索必出警,有财产必处置,有1%的希望必尽100%的努力。

  在曲靖法院,执行质效指标不断“提档加速”,“专项行动”就是提质增效的“助推器”。

  刚过去的2022年,除常规开展节假日民生案件执行、涉企业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外,曲靖中院先后组织开展了涉黑恶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百日结案会战”等专项执行行动,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僵尸案”的同时,建立起了涉黑恶案件“一案一专班”、涉党政机关案件“五定一包”、涉企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涉民生案件“三优先”等工作长效机制。

  ■“涉企评估”彰显大担当

  今年2月的一天,甲公司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起诉,同时提出保全申请,对乙公司堆放的3000余吨煤焦进行保全。

  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煤焦堆放的货场,得知乙公司主营业务是炼制铁成品,租用货场堆放的煤焦是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如果查封煤焦,势必造成炼钢炉停炉,不仅企业面临重大损失,还极有可能引发停产。

  承办法官按照《曲靖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该案初步评估后,及时向乙公司负责人释明可以运用反担保的杠杆作用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或者主动与对方协商还钱。

  “我们当然想还钱,只是近两年焦炭价格居高不下,上游钢铁市场又低迷疲软,货款没有及时回笼。”乙公司负责人十分无奈。

  面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多次与甲公司的代理律师沟通,并邀请甲公司代理人共同到乙公司生产区域实地调研,让他们了解乙公司确实是由于货款未及时收回而陷入暂时性的财务困难。

  经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协商,甲公司允许乙公司使用两天约400吨煤焦,用于缓解因突然查封备用煤焦带来的生产矛盾,而乙公司需在两天内将申请执行人同意使用的同规格400吨煤焦及时填补,以保障甲公司的权利。

  这是曲靖法院执行工作中注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涉企案件执行数量多且标的额较大,如何在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善意执行、“放水养鱼”等方式,助力企业发展,这是曲靖法院执行工作的“底线”。

  曲靖中院副院长骆建才介绍,2022年6月,经过多方调研并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曲靖中院推出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关于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涉企案件廉政监督卡等一整套机制,闭环形成全市法院一整套服务保障涉诉企业发展的长效制度机制。

  2022年,曲靖法院开展涉诉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案件7261件,采取“活封”“活扣”等适宜司法措施9236次,努力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全国人大代表、曲靖市市长李先祥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在共同营造曲靖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迈出了有力的一步。

  ■“业务课堂”唱响齐步走

  “依法拍卖、变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执行法院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协调不成的,依法强制其办理对该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这是3月1日,曲靖中院年度第二期“执行业务课堂”之“强制执行中房产处置相关问题”主题分享中,执行干警分享的内容。

  近年来,为“提升拓宽执行人员知识视野、对症解惑工作难题”,曲靖中院一改过去照本宣科的培训方式,针对干警执行中遇到的带有共性的困惑或难题,每月举办一期“一人讲、众人听”的主题业务课堂,并将课堂形成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规范和指引,形成执行“处方”。

  针对干警反映住房公积金扣划中遇到的问题,曲靖中院执行局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商,联合制发《法院执行案件及住房公积金非诉案件协作联动办法》《司法拍卖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协作办法》,对涉及当地住房公积金执行工作予以规范,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执行联合协作格局。

  据介绍,目前曲靖中院正在和相关部门协商,与当地智慧停车平台建立协作机制,对法院查封车辆进行悬赏布控。

  曲靖中院紧盯执行质效指标,以业务课堂形式,抓实均衡结案、规范执行、关键节点、案款管理等工作,强化了全市法院执行“一盘棋”理念,实现管理事项“清单化”、工作任务具体化。

  “业务课堂既为执行干警开辟了一条拓宽知识视野、求解工作难题、提升能力的重要渠道,也为曲靖法院规范执行尺度和标准打造了良好的平台。”曲靖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红丽说。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