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出入国边境 男子获拘役并处罚金
2023-07-11 14:28: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长春
 

  国之边境,岂能随意出入,一男子在短暂的半年时间内四次偷越国过境,最终被绳之以法。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以被告人李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2019年2月份,李某通过联系鲍某(另案处理)得知其在缅甸工作,3月1日,李某从三明前往云南并住宿一晚,于3月2日下午在旅馆老板的联系下,坐上了一辆出租车,付款1500元现金,后换乘一辆SUV前往云南边境与缅甸交界处,转乘坐皮划艇从一条小河偷越国(边)境到达缅甸境内。随后,李某在缅甸邦康的维加斯赌场从事打鱼上分工作,之后,被告人李某视随意出入国边境为儿戏。

  据查明,被告人李某于2019年3月2日至2019年8月份期间,在短暂的半年内共四次偷越国(边)境。2022年4月14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案发后,李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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