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群并组织群员赌博
福建二群主开设赌场牟利获刑
2023-08-30 09:02: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谢紫薇 肖达筠
 

  微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动起了歪脑筋,将“赌场”开到了微信群里。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微信群开设赌场案,被告人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严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7月,赖某、严某及吴某(另案处理)创建微信群,并制定赌博群规,组织群员以发红包“踩雷”的方式进行赌博,即群成员可自行发红包,并在红包上标注0至9任一数字为该红包的“雷”,参与抢红包者若抢到的红包金额尾数与发包者设定数字相同,意味着“中雷”,“中雷”者就要赔付同等发包金额的钱给发包者。赖某、严某等人持有“免死”微信号,抢红包不受“中雷”限制。此后三个月,赖某、严某、吴某各自拉人到微信红包群,并在微信群中发送福利红包吸引和稳定群成员,参赌人数达20人以上。赖某、严某、吴某三人在该群中利用“免死”微信号抢红包谋利,非法获利共19000余元。

  2020年9月16日,被告人赖某被清流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同年9月21日,被告人严某主动到清流县公安局投案,二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分别退出违法所得。

  清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严某伙同他人建立微信群并制定赌博规则,提供平台供他人以抢红包方式进行赌博,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赖某、严某等人共同开设赌场,是共同犯罪。综合被告人赖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被告人严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积极退出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