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峰的“新高峰”
2023-09-04 09:52: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栋梁 马琳
 

  从在报纸角落上发表一篇小“豆腐块”文章,到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76篇调研文章,无数个夜晚,他从三千青丝“熬”成满头白发;从初入法院时面对当事人的紧张,到而今当事人“高法官,这案子你说咋办俺就咋办”的深深信任,20年来,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永远在攀登“新高峰”。

  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案例编报先进个人,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案例工作先进个人,因办案质效优异,先后多次立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获得全市最美法官、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他,就是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庭副庭长高新峰。

  从基层法庭

  走出来的学者型法官

  2003年,刚刚通过河南法院招录考试进入杞县人民法院工作的高新峰踌躇满志,作出一个让所有人都惊讶的决定——主动要求到偏远法庭工作。“我想磨炼自己。”回忆起当初的选择,高新峰这样说,“我要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真正学会解决群众纠纷的本领。”

  但现实远比理想复杂,初到法庭时,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鸡毛蒜皮的案件,高新峰一时不知该从何入手,情绪难免有些沮丧。老庭长看在眼里,语重心长地对他说:“越是针头线脑的事儿,越要脚踏实地。万事开头难,只要肯努力,一切困难都能解决。”困境中的安慰和老庭长的言传身教,让高新峰打消了顾虑,重拾初心。

  每天吃住在法庭,跟着前辈们认真学习如何处理各类案件,如何与老百姓沟通,如何撰写各种文书。工作之余他都泡在卷宗里,分析、研究、归纳、总结……高新峰的笔记本收集了一本又一本,心得写了一篇又一篇。

  “那会儿是真累呀,天天挑灯夜战,但那也是我成长最快的一个阶段。”提起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岁月,高新峰满是回忆,“我当时就想,要想尽快适应审判工作、真正办好案件,就得把卷宗当作小说一样来看,把案件当作名著一样来研究。”

  功夫不负有心人,高新峰很快就掌握了各类案件的办理流程,无论案件记录,还是卷宗整理,他都得心应手,办案效率和质量都大幅提高。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独立办案,他比同期考入法院的人员提前了近一半时间。因工作成绩突出,2010年,他又被遴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宝贵的基层法庭工作经历,让高新峰形成了一个办案理念:“与老百姓打交道,必须要接地气,把法律和道理跟当事人沟通明白了,才能办好手中每一起案件。如果不能拉近距离,群众就不会接受你。”这个理念一直伴随、影响他至今。

  2013年的夏天,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到了高新峰的手中。杞县某村的赵氏兄弟二人因村委会一直拖欠他俩在村办工厂打工时的工资,而将途径赵家院内通往村委会的必经之路挖断,阻挠车辆进出。

  “你快填上,车都堵这儿了。”

  “填路没门儿,我的地盘我说了算。”

  一条路中间,横截着半米深、半米宽的沟。村委会主任张某和赵氏兄弟双方都毫不示弱,争得面红耳赤。这一情景被前来调查案情的高新峰撞了个正着。

  案情简单,矛盾却非常尖锐。见此情形,高新峰不是立刻就案说案,而是先对双方说:“这么热的天,大家都累了吧,我赶了上百里的路,还真的有些口渴了。走,咱们都跟老赵回家喝口‘井拔凉水’(当地方言,指夏天刚从井里打上来的水)再说吧!”一句“井拔凉水”立刻拉近了他与村民之间的距离,双方紧绷的情绪都舒缓了下来。

  来到老赵家中,喝完水、歇了脚,高新峰看到赵氏兄弟情绪不再那么激动,便趁势“闲聊”打开局面。他一边听兄弟二人诉说这些年讨薪的不易,一边向二人做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劝说他们“冤家宜解不宜结”。之后,他又来到村委会协商,看是否能给予赵氏兄弟一些经济补偿。最终,赵氏兄弟和村委会均同意作出让步。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村委会当场给付经济补偿,赵氏兄弟在高新峰的带领下,很快把路中间的沟填平了。

  一起纠缠多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化解,小乡村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与和谐。

  多年基层法庭的工作经历,给高新峰提供了掌握各类案件第一手素材的有利条件,而成为一名学者型法官,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高新峰主持或执笔省级以上重点调研课题共13项,在中央级、省级以上载体实现30余万字的成果转化并顺利结项。

  为促进理论与实务研究深度融合,高新峰先后受邀到河南工业大学、河南法官学院等地授课。他结合近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大数据案例信息,对真实案例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归纳总结出了“四点共圆”的闭合性证据环特征,并提出闭合性证据环的具体审查标准。他还围绕法律圈引发热议的真实案例,阐述类比思维的重要性及司法实践中如何养成正确的类比思维习惯。讲座既涉及理论创新,又包含解决审判焦点难点问题的具体操作方法,颇受好评。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在减刑假释庭工作的高新峰在评查近5万起职务犯罪案件的繁重工作之余,通过对职务犯罪标准的认真总结分析,写出《职务犯罪闭合性证据环的审查标准》一文。该调研成果于2023年4月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杂志社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职务犯罪检察论坛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一等奖。

  创新速裁调解

  “三三”工作法

  多年来,高新峰总是认真调解手中的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每当同事过来“取经”,高新峰总是笑着说:“哪有什么‘窍门’,只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了解他们的急难愁盼。”

  2022年7月,为了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问题,顺应案件繁简分流的趋势,开封中院成立了速裁团队,高新峰主动请缨申请加入。如何让速裁案件的审理真正快起来?高新峰先从如何带团队入手,“工作上严要求+生活中细关怀”是他对团队成员的准则。团队里的新入职人员多,他就像当年基层法庭老庭长一样,循循善诱,把一个个“菜鸟新手”变成了“办案辅助标兵”。在他的带领下,团队每天都在高效运转,团队成立至今,审理案件超过500件,每个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仅12天,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无信访,无改判。

  “机械地审判并不能真正平息纠纷,有些案件用调解的方法,远胜过一纸冰冷的判决,但是调解势必会拉长审理时间,与办理速裁案件的初衷相违背。怎么样才能将调解与速裁相融合,兼顾公平和效率呢?”这是很长一段时间内,让高新峰苦苦思索的问题。

  凭借多年的民事审判经验和扎实的调研能力,结合速裁案件的共性特征,高新峰创新速裁调解“三三”工作法:善于发现和寻求案件“三个支点”,即当事人诉求的平衡支点、案件切入的破冰支点、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支点,迅速攻克案件的壁垒难关;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的“三条主线”,即案结事了的主线、调解贯穿始终的主线、唯快不破的主线,多办、快办、办好案件的同时,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年3月,河南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反映人朱某与许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到了高新峰的手中。该案虽然诉讼标的额不大,但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后,当事人依旧情绪激动,扬言要“一直告下去”。

  高新峰在评查这起“骨头案”时,没有拘泥于评查本身,而是细心阅卷,吃透案情。当他发现案件当事人朱某与许某曾是恋人关系,恋爱期间经济往来密切时,决定采取速裁调解“三三”工作法,背对背进行调解。

  在沟通过程中,从许某无意中透露的朱某曾出钱给许某的父亲治病这一细节,高新峰敏锐地捕捉到许某的微妙心理变化,断定两人在恋爱期间感情深厚。他立刻抓住这个破冰支点,融入理、法、情进行调解,减缓双方的对立对抗情绪。一番苦功下来,双方均表示接受调解。最终,朱某现场履行6万元给许某,许某向法院出具解封申请,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至此,案件妥善解决,多年的积怨和矛盾烟消云散。

  在办理一起历经多次审理的20年民间借贷案中,他坚持用历史和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通过数十次情法相结合的辨法析理,促使调解终于出现转机,把看似不可能调解的案件在润物细无声中奇迹般地化解;在办理一起涉及问题楼盘房屋买卖案时,他利用周末开展十余次调解,汗水无数次浸透衣背,最终促使案件调解结案并发挥出好的示范效应,其他几百户业主自愿放弃同类案件的上诉,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群众讼累,还为问题楼盘起死回生争取到最后一线转机……

  2022年7月开封中院评选办案标兵活动以来,高新峰个人连续获月、季、半年办案标兵20次,并取得15次第一名、4次第二名、1次第三名的成绩。在2022年全年绩效考核中,他的结案率、调撤率等多项指标均位居全市第一。

  办好每一起

  细小而平凡的“小案”

  “说起高新峰,好事儿一箩筐!”同事们都这样评价他。

  2014年7月24日,74岁老人李玉英的家属来到开封中院,给高新峰送来一面内容为“爱心救助恩重如山,弘扬正气传播能量”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李玉英在感谢信中写道:“假如没有好心人为我掐人中、买救心丸,很可能我已不在人世了。”

  原来前一日,李玉英带着7岁的孙子到金明池公园湖水南岸玩耍。李玉英在岸边与他人说话时,一不留神,孙子突然找不到了。她以为孙子掉进水里,情急之下大脑一片空白,失去控制,从1米多高的台阶上摔下,昏了过去。

  路过此处的高新峰见状,赶紧问明情况,得知老人可能突发心脏病,他一边招呼身边懂医学常识的路人,掐老人人中,一边跑到附近药店买来速效救心丸让老人服下。等李玉英苏醒后,他将其慢慢扶起,并给其儿子李涛拨打电话。李涛赶来后,当场表示要酬谢,被高新峰婉言拒绝。等一切安顿好后,他才悄悄离开。后来,李玉英一家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高新峰。

  高新峰“危急时刻救助昏迷老人”“拾金不昧”等事迹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以及河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先后报道,并获得“开封好人”“开封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等。

  “做一个始终保持善心的好人”,这是高新峰内心的信念,也是他做调解工作的一项原则。

  2023年上半年,高新峰办理了一起婚约财产案。案件虽然已在线上调解结案,但是基于诉讼时双方激烈的对抗情绪,高新峰认为:案虽结,却仍存在隐患。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在千里之外打工,只要任何一方不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协议中的违约条款便会生效,到时将按照一审法院判决内容执行。这样一来,案件等于又重回原点,必定会节外生枝,甚至陷入更大僵局。

  每每想到这些,高新峰就觉得这起案件不能就此作罢。平时案件繁多,无暇顾及,他就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开展诉后延伸调解工作。

  通过电话,他不厌其烦地劝说当事人,要及时主动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刚开始双方当事人都不以为然,总以“不在当地不方便”的借口来搪塞敷衍。经过高新峰一次次利弊清晰地讲解,终于打动了一方当事人:“都结过案了,法官还操心替俺们着想!星期天也不休息,俺打心眼里佩服您这样的法官!”高新峰趁热打铁,立刻给另一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很快,另一方当事人也表态:“高法官,您放心,我虽然不在开封,但我现在就委托亲戚去办交接!”

  鉴于交接的财产包括“三金”首饰,高新峰带着当事人和受委托人一起来到附近商场的金店,邀请专业人员现场鉴定、称重和交接,整个过程有条不紊。直到中午,所有财产才全部交接完毕。送走当事人后,高新峰如释重负,在他心里,案件这时才真正“结案”。

  高新峰的善意,不仅仅倾注在帮助当事人减轻诉讼负担上,面对困难群众,他往往也会在案件中倾注更多的心血。他办公室墙上有一面“法官能动理未讼,一案并入解多纷”的锦旗,时刻提醒着他,决不能让当事人困于“程序”。

  韩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乘刘某,与朱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致韩某、刘某受伤并住院治疗。经鉴定,韩某构成十级伤残。韩某起诉朱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韩某各项费用18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案件进入二审后,高新峰了解到交通事故中的乘员刘某也受了重伤,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且刘某因住院治疗导致经济困难,但还未提起诉讼。

  如果刘某之后起诉,案件大概率也还要经历一、二审程序,生效裁判快则三五个月、慢则大半年,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势必会让刘某的生活雪上加霜,甚至耽误后续治疗。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高新峰决定将解纷工作关口前移,把案外人刘某的赔偿并入此案进行“打包式调解”。

  在之后的案件处理过程中,高新峰充分发挥速裁调解“三三”工作法的作用,通过耐心、细心地辨法析理,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寻求案件破冰支点,从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寻求案件平衡支点,从一案解多纷的效果上寻求案件关键支点。最终,经过多次组织保险公司、韩某、刘某面对面调解,攻克了案件壁垒,各方均同意作出合理让步。一起看似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的纠纷,很快便一揽子化解了。

  刘某拿到调解书时感动地说:“我在车祸中受了伤,花掉了家里全部积蓄,我自己也差点失去生活动力!真是做梦都没想到没几天时间,法官就把事儿解决了。真心感谢高法官!”

  签署调解协议的那天,高新峰拖着疲惫的身体、饥肠辘辘地回到家中时,已是满天繁星。他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心中却是无比轻松。

  速裁案件虽然大多细小而平凡,但这些案件却关系着老百姓的生活。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各方当事人的谢意,更是高新峰20年来坚持“法官裁判的不是简单的案件而是有温度的人生,法官撰写的不是淡漠的文书而是价值观的引领”的真实写照。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必须对得起胸前的法徽和身上的法袍,每一份判决都应该像剥洋葱一样层次分明、说理详尽,每一起案子都要办得经得起时间、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这是高新峰的肺腑之言,也是他的工作原则。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