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教学相长的双向奔赴
——最高法讲师团赴西部法院巡回授课综述
2023-10-07 08:51: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丽丽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有力促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作为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走出去”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自2006年首次组建以来,已开展9次巡回授课活动,累计培训西部地区法院干警60多万人次,对提高西部地区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升西部地区法院司法能力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第39个教师节前夕,承担2023年巡回授课任务的21名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讲师,带着对现代化审判理念的深刻理解,奔赴西部地区法院巡回授课、传经送宝。聆听授课的西部法院干警深感“学有所得、学有所思、学有所用”,进一步增强了做实做细审判理念现代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传道者”

  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2023年巡回授课正式启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批准的工作方案,巡回授课第一讲就在这一天上午开讲。

  第一讲由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田野讲授,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设主会场,通过视频会议覆盖到所有巡回授课地区的三级法院。

  最高法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课主要讲授如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现代化审判理念,引导西部地区法院干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聆听授课后,参训学员对办案中如何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有了更高层次的思考。

  广西法院干警表示,从实现“政治效果”出发,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达成“法律效果”而言,我们要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正确进行法律解释;“社会效果”关乎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同,这要求我们综合考虑利益衡量、社会共识、伦理道德等法律规则外的因素,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贵州法院干警表示,“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政治”,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高质量司法促进良法善治。工作中要树立“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决心,不仅要审判执行好一件件具体的个案,还要善于发现个案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再“向前一步”、再“多做一点”,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现代化审判理念的“授业者”

  9月11日下午至22日,21名讲师团成员共分三组,在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5个省、自治区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针对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和司法警务等业务领域开展授课活动。

  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9月11日下午,讲师团讲师围绕“合同编通则解释若干前沿疑难问题”这一主题,从合同编通则解释概况、合同效力论和关系合同论等三个方面,对合同编通则解释需要重点把握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详细具体、通透实用的诠释和解读。

  “讲授内容注重对案事例的深度剖析,能够把道理掰开揉碎地讲清楚”,云南法院的干警们表示,在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本领,确保案件办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方面很有收获。

  为抓住讲师团“送教上门”的难得机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原计划10月开展的“全区法院警务实战教练员”培训班提前,邀请巡回讲师团成员、警务实战教官雷洪波、谢晨赴新疆法官学院为司法警察教练员开展培训。

  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参训学员执法能力规范化,实战训练则以“体技战心一体化”综合训练为主,切实提升干警协作配合和应急反应能力。参训学员纷纷表示豁然开朗、受益匪浅。

  记者了解到,为增强授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高法院政治部前期组织各巡回授课地区法院征集了干警的培训需求、办案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并对巡讲授课内容的具体意见建议等进行调研,收集汇总了“法答网”上拟巡回授课地区法院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组织讲师有针对性地备课,力求授课内容与巡回授课地区需求“精准对接”“双向奔赴”。

  “讲师们把树立现代化的审判理念作为授课主线,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以‘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融入到审判业务授课中,体现在具体案例讲解上,帮助我们进一步增强做实做细审判理念现代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西藏法院干警表示。

  司法实践难题的“解惑者”

  为更深入、更精准满足基层一线的培训需求,讲师们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克服高原反应等身体不适,通过现场答疑、调研座谈、查阅卷宗等方式,与当地法院干警深度交流沟通,面对面解惑、手把手教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民事审判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之一。九月的广西南宁,淫雨霏霏。为进一步摸清困扰一线审判人员在建工合同审判事实认定的堵点、卡点问题,讲师团成员汪治平利用讲课间隙时间,冒雨深入南宁郊区在建建筑项目工地一线,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在工地,汪治平与工程承包方项目经理、一线施工人员进行了“田野座谈”,全面了解了该工地的施工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工程款结算周期与建设用工成本等与建设工程审判息息相关的事实问题。在返回法院后组织的座谈会上,进一步具体指导一线审判人员如何有效查清事实、精准认定事实、以司法裁判引领优化当前建设工程市场营商环境。

  “逄锦温老师以‘受贿罪司法认定中的若干问题’为题,从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出发,针对受贿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八个具体问题展开论述。在现场答疑环节,通过理论与案例的结合,深入浅出地剖析了职务犯罪案件的重难点问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参训干警表示,授课和答疑既有理论高度又紧贴执法办案实际,不仅带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裁判理念,更给法官们解答了困惑已久的难题,拓展了办案思路和视野。

  贵州法院干警表示,讲师们围绕干警提出的“涉房类案件、劳动争议纠纷、诉源治理、执行异议之诉以及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中的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频发的危险驾驶罪”等案件办理中的问题,与干警面对面开展互动交流,并对相关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为法官办案提供了新的审判思路和新的审判理念,对提升审判业务水平、提升审判质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

  “接受培训的法院干警既是教育培训的接受者,也是实践资源的供给者。他们来自一线,有着丰富的第一手材料、第一手经验。”讲师团成员表示,既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广大干警能力本领,也要充分汲取各地法官丰富鲜活的审判实践经验和智慧,善于以学员们提出的问题为导向去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在与基层法官的交流和互动中,讲师们收获了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司法实践课题,甚至是下一次授课的主题。讲师们带着满满的收获感踏上了归程。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司法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更为艰巨的新任务新挑战。如此教学相长、双向奔赴的教育培训,让我们对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充满信心。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