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柳北区:“示范性诉讼”促成81个案件在诉前化解
2023-11-03 10:55: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陆荟霖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了81件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系列案件,不仅化解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纠纷,也解决了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风险隐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某房地产开发商因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被85名业主诉至柳北法院。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后,诉前调解团队第一时间向双方了解情况,并收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诉前调解团队经过事前的调查分析,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若大量进入诉讼程序,不仅增加诉讼的风险,加大了诉讼成本支出,还不利于当事人矛盾的有效化解。在向当事人充分说明“示范性诉讼”的做法、效果,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这批案件采取“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进行化解。

  原告选取了一件案件作为示范性案件进行诉讼,在该案件的一审程序中,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中涉及交房条件的问题、扣除天数的问题、违约金的计算标准问题,产生了较大争议。一审裁判后被告公司提起上诉,柳州市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的内容。

  二审判决出来后,柳北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迅速根据示范性诉讼的判决内容,对剩余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向当事人释明法理、情理和事理,最大程度地倾听当事人内心的诉求,努力开展该批案件的调解工作。

  通过反复的沟通、协调,柳北法院成功将该系列案中的另外81个案件在诉前进行调解,并以司法确认的方式确定了被告应负的义务,充分发挥了示范案例的裁判示范作用,把矛盾化解在诉前阶段。

  “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能够让当事人更加理性地评估和衡量诉讼风险,从而以更为合适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化解纠纷。同时以示范性案件释法,可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以单案促进群体性纠纷的化解,带动涉案其他当事人通过和解化解矛盾。

  今后,柳北法院也将继续充分发挥示范性诉讼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探索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化解方式,用实际行动不断丰富“荆花心语”诉服品牌内涵,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