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以“执者四无”践行司法为民
2023-11-08 09:48: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宁 陈露佳 孙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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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郑金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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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者无骄”专项执行行动中,宁波中院连线江北区法院执行干警。 王琳熠 摄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执行工作各个环节,扎实开展“执者无悔、执者无骄、执者无畏、执者无疆”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执行干警认真思考并努力回答好“执行为了谁”“执行怎么干”“难题怎么破”“执行现代化怎么建”等问题,使执行工作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进程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执者无悔:

  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浙江省宁波市两级法院聚焦执行工作“为了谁”的问题,持续不断强化执行干警思想建设和政治理论教育,以思想更新催化理念变革,让“流程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服务最优、体验最好、兑现最实”成为宁波法院执行干警的永恒追求。

  “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7月14日,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2023年第二期“甬法执行讲堂”上,来自全市法院执行条线的6名干警代表围绕“执者无悔、执者无骄、执者无畏、执者无疆”主题,分享自己对“初心”和“使命”的认识理解和心得体会。

  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宁波中院开设“甬法执行讲堂”,通过开展“体会大家谈”“考题大家答”“经典大家赏”等活动,使“不言之教胜于教”,将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行动自觉,带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在一起连申请执行人都觉得无法执行的砂石买卖合同执行案中,镇海区人民法院在查实被执行人无固定资产可供执行后,采取灵活的执行措施,积极协调买卖双方达成以砂抵债的执行和解方案,被执行人按约全部履行完毕。

  “按照公司以往的经验,对方没财产了,案件基本也执行不下去了。”对于能挽回损失,申请执行人九江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既惊又喜,连连点赞,“镇海区法院效率很高,能调解就调解,执行也是‘真’执行,在宁波经商,我们很有安全感!”

  该案被执行人宁波某砂石供应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也表示,镇海区法院灵活执行,使其公司化解了市场压力,诚信履行,维护了宁波企业口碑和风清气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执行案中,执行干警面对各有所难、互不信任的劳资双方,积极从中调和,将种类多、数量大的涉案资产分门别类依次拍卖,盘活了半数资产。

  办案期间,执行干警主动加入员工的维权微信群,每执行到一笔款项就在群里及时共享,并实时更新执行进度。看着一笔笔执行款从无到有点滴累积,员工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越来越有信心。劳资双方也开始互相理解,大家一起面对困难,彼此鼓励。经过多方努力,该案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中,面对年逾七旬、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法官特事特办,将执行到位的款项第一时间送到老人家中。

  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是执行干警们执着坚定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好诠释。今年1月至9月,全市法院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同比提升了7.17个百分点,终本率同比降低了6.75个百分点,结案平均用时同比减少了7.55天,执行款平均发放天数同比减少了5.09天。

  ■执者无骄:

  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言出如山的承诺,更是新时代执行干警的使命担当。围绕执行“怎么干”的问题,宁波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充分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勇挑重担、勇克难关,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用“真金白银”换取群众真心真情。

  冬日的雪山,晶莹透亮又巍峨耸立,但鄞州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却无暇欣赏美景,他们和评估公司必须在天黑前,到达海拔3000米的高山,并完成勘查评估工作。

  由于被执行人态度消极不配合,评估公司无法完成对涉案的四川某矿业公司股权的评估工作。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鄞州区法院执行干警从宁波来到了四川,与评估公司一起开展工作。

  山道崎岖,车辆驶至海拔约2000米处就难以前行,执行干警只能下车徒步前往位于海拔3000米的矿洞评估勘查现场,在冰雪中一个点位一个点位地勘查。整整4个小时,干警们踩着厚积的冰雪,一步一个脚印前行。

  在现场的被执行人敬佩于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由原先的态度消极转为主动配合。事后得知执行过程的申请执行人更是忍不住夸赞:“执行局的同志们真是太给力了!你们没被困难吓倒,每个点都走到了,真的太尽职尽责了!”

  执公正心,行万里路。象山县人民法院在一次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分别赶赴海南、湖南、山东、江苏、上海等五省市九市区开展财产处置工作。短短一周内,干警们日夜兼程,共计进行了60余处不动产标的调档、查封、看样、评估工作。

  在陌生城市来回奔波,在不断地磕碰中推进工作,宁波法院的执行干警在天南海北的城市中,留下了忙碌的背影和踏实的脚印。

  在扎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宁波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积极开展以进基层、进企业、进工商联、进商会为核心的“执行四进”活动,点对点深入调研,心贴心助企纾困。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局领导带头开展实地调研115次,帮助解决问题92个。

  “感谢法院能够聚焦企业司法需求,为我们辖区一家大型企业解了燃眉之急。”今年2月初,宁波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家星前往象山县工商联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时,县工商联副主席苏峰对象山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纠纷表示真切感谢。

  原来,象山法院在对上述企业进行执行过程中,通过联系工商联、走访企业,发现该企业虽然身负债务,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整个园区内1500余名工人井然有序地从事着生产工作。若查封、腾空涉案不动产、机器设备,必将导致该企业运营难以为继,债务继续膨胀,大量工人也将被迫下岗。

  在此背景下,该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当地工商联等机构沟通协调,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对涉案不动产及机器设备采取“活查封”措施,以保障被执行人正常运转。如今,被执行人已偿还了近八成债务,数千工人的生计也得到了保障。

  ■执者无畏:

  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漫漫执行路,任重而道远,执行难题“怎么破”是执行工作的必答题。

  为展示和检验“执者四无”专题教育活动阶段性成果,今年3月至8月,宁波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了三次集中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见证执行,共执结案件185件,执行到位金额4037万元,司法拘留46人,扣押车辆235辆。专项行动中,一批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涉金融、涉知识产权等执行“骨头案”得到妥善解决。

  凌晨时分,晨光熹微。通往奉化区大堰镇的盘山公路上,警灯闪烁。经过1个多小时的山路车程,奉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达大堰镇某村,寻找被执行人吴某。

  吴某以挖竹笋为生,长期居住在大堰山中,因山路复杂,之前几次行动都被其逃脱。这次执行干警特地选在凌晨出发,终于在阳台上找到了躲在角落里还来不及穿外套的吴某。吴某不禁感叹:“真想不到你们会来这么早。”最终,吴某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今年6月18日至20日,宁波中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天的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努力破解流动性财产难找等问题。

  “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战行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要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理念,坚持数智赋能,上下联动,艰苦奋斗,切实以执行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宁波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唐学兵通过GIS指挥系统实时连线现场执行干警时要求。

  雷霆出击,执行威慑见实效。以流动性财产尤其是涉案车辆的顺利扣押促进被执行人履行,是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所重点关注的。

  在获得涉案车辆行踪后,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雨出动,对车辆予以扣押,并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迫于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当场将所欠款项履行完毕。

  经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督促,被执行人将5辆卡车停放至公司经营地,由法院进行查封。公司负责人向法院承诺限期付清全部欠款。

  余姚市人民法院协助宁波高新区法院扣车一辆,并促使该案当场履行完毕。法院立即解除对车辆的扣押,将其返还给被执行人。

  象山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行长骆班东在观摩执行后表示:“宁波法院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为城市营商环境优化助力赋能。”

  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同时,宁波法院也在不断完善执行联动和惩戒机制,如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

  ■执者无疆:

  执行工作永无止境

  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一代人要扛起一代人的职责使命,宁波法院对标执行现代化,努力回答好“怎么建”的问题。

  2022年5月,宁波市委召开法院工作会议。会上,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彭佳学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协作、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法院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宁波两级法院积极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

  宁波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未能归还贷款,被诉至慈溪市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公司抵押给银行的某小区在建楼盘。因该公司涉案较多,且此时小区楼盘正在建造中,直接处置不仅难度大、收益小,还有可能导致房地产公司破产,引发大量工人工资和对外债务问题。

  为平衡多方利益,执行干警多次邀请当地镇政府、住建局参与协调工作,最终促成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已履行到位,小区房屋亦可正常对外销售。

  在相关部门的大力协作下,宁波法院大力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在全市推广应用薪金执行“活冻结”、车辆查控处“一件事”、司法拘留“拘调融合一件事”等系统,有效提升执行质效、节约司法成本。

  今年6月,宁波法院打造的“执通车”平台在全市推广,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下,可实现车辆信息一键通发、车辆线索全网查找,做到“就近控制、就近处理”。改革以来,车辆处置时间平均缩短两周以上,处置成本平均缩减80%。

  今年7月,在办理李某与某印花厂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过程中,海曙区人民法院联合海曙区拘留所采用视频模式进行远程调解,并邀请拘留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在多方努力下,涉案双方达成和解。

  宁波中院还拓展司法网拍不动产登记功能,真正实现竞买人“不见面”“零次跑”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

  为推动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格局,宁波法院深入推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

  宁波某农业公司因未支付工程款,成为被执行人。宁海法院执行干警在评估公司经营状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并向公司出具《信用修复决定书》,使其可以正常进行融资、招标等事宜。不久,该公司重新获得业务竞标资质,盘活了资金,也按时缴纳了执行款。

  宁波某公司因对1300余万元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却未能及时履行,被诉至慈溪法院。执行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达积极还款的意愿,并希望法院能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经充分审查评估,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该公司主动履行完毕。慈溪法院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自动履行信息,并为公司出具自动履行凭证,帮助其顺利从银行获得500万元定向信用贷款。

  案例的背后,是宁波法院正在加速完善的执行体系,以及正在逐渐成长的奖惩并重、分级管理、刚柔相济的宁波信用体系。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2751份,完成信用修复700余件,300余家中小微企业被依法精准适用信用激励措施。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