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法院:诉调对接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2023-11-13 08:57: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丽丽 陈健夫
 

  “我已经做好了打几个月官司的心理准备,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补偿款。”日前,当事人张某来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当面向办案法官殷翩翩表示感谢。

  原来,张某和另外2名同事今年4月突然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得到经济补偿。3人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未被受理,于是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武昌区法院立即启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殷翩翩通过释法明理让3人充分了解诉讼风险,并将诉求降至合理范围。工会调解员上门联系企业,组织背靠背调解,仅用7个工作日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也及时支付了经济补偿。

  这是武昌区法院应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一个典型案例。

  武昌是富有革命传统的“首义之区”,该区法院将赓续“首义精神”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联合武昌区工会于2019年挂牌成立“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昌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提高了诉前、诉中调解劳动争议成功率,调解平均用时11.5天。

  向前延伸,丰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功能

  10月24日,武昌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徐倩与诉调对接工作室的调解员共同走进武汉铁路局,以“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依法合规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等内容开展培训,武汉铁路局150余名职工参加了培训。

  徐倩告诉记者,精准普法,旨在防纠纷于未发。法官们充分利用法院、工会的普法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园区”普法宣传活动,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借助区总工会“公益法律服务站”平台,在招聘会现场设点普法,发放《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知识问答》,提升劳动者自我保护的能力。

  劳动纠纷发生后,第一时间如何应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处置效果和时效。记者了解到,武昌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立足源头施策,以解纠纷于萌芽为目标不断深入探索。

  武昌区法院开创了 “1+1+N”(1代表法院,1代表工会,N代表多个驻企工作站)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2021年以来在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武昌区职工之家等建成多个工作站。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下属某子公司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解决历史用工问题,工作站根据企业申请派调解员提前介入,依法引导59名职工与企业达成补偿协议,未形成群体性诉讼,既有效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也满足了企业发展需求。

  以能动司法为理念,促隐患消于端倪,武昌区法院及时总结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发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2年度)》,提出企业用工劳动争议风险点5个、劳动者败诉风险点4个、劳动争议防范化解对策建议6条。武昌辖区内某国有企业看到白皮书内容后,对自己的招聘简章和员工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他们诚挚邀请武昌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到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法治体检”。

  诉调互补,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方法

  做好示范审判,为诉前调解“立标杆”;做优司法确认,为调解结果“做后盾”;做实诉前调解,为审判提速“打基础”——武昌区法院院长邓永清告诉记者,该院立足诉调互补,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武昌区某汽车配件企业因生产模式发生变化,与企业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其中9名劳动者先后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武昌区法院选取1件先行立案审理,通过法官释法明理,该案顺利调解,其余8件案件均在诉前参照前案结果成功调解,该企业也参照调解结果自行妥善处理了其他员工的补偿问题。

  “不仅如此,通过本案的调解,将本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补缴社保问题也一并予以解决,最终劳资双方握手言和,劳动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徐倩告诉记者,该院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研究总结,推广示范审判、仿效调解机制,已见成效。

  刘某等23名劳动者与某劳务服务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因劳动者对劳动薪资计算标准有异议,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向法院起诉主张相关权利。

  殷翩翩告诉记者,收案后,通过调查了解到,企业因疫情原因,经营状况困难,无法及时支付薪资。我们找到了劳资双方的分歧点后,由调解员耐心与双方沟通,让双方能够互相理解彼此的困难,最后经诉调对接工作室的不断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随后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23起纠纷实现一次性调解、一次性确认、一次性履行完毕。“我院开通了劳动争议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由专业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司法确认。”殷翩翩说道,司法确认是调解结果的坚强“后盾”,有利于一鼓作气化解矛盾纠纷。

  记者了解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法官在诉前即与审判流程完成对接,由法官制作劳动争议案件要素表、调解小结等文书模板,指导调解员在诉前阶段做好无争议事实固定、争议焦点归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为调解不成功案件做好审理准备,为审判提速打好基础。

  2023年9月,洪某起诉某物流公司主张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双方虽未能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和解,但调解员已经组织双方填好了要素表,固定了争议焦点,扫清了程序障碍。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后,仅用时14天即判决结案。

  资源整合,筑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根基

  制度保障、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是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良好运转的三大根基。

  武昌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易万昕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推进诉调对接机制专业化方面的进程和细节。首先,武昌区法院将劳动争议案件归口管辖、专业审判,审判法官与调解员在工作层面进行诉调直连。随后,该院出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管理规定,对委派(托)调解的发起流程、文书样式、台账登记、档案整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调解员接受委派(托)后联系当事人、调解、组织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回告法院等时限进行了明确细分,杜绝“久调不结”“违法调解”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最后,深入推进信息化,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委派(托)调解案件,在线组织音视频调解、调解协议签订、司法确认等工作,实现“转、办、认”线上无缝衔接。

  在强化人员保障方面,该院按照1个专业审判合议庭+2名工会调解员+3个专业社会调解组织模式组建诉调团队。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指导,定期举办座谈交流、案件评析、庭审观摩等活动,统一案件调处理念、原则和标准,促进调解员能力提升。

  “武昌区法院通过直达劳动者、用工方的‘点对点’普法与精准施策,将法院系统的能动司法与诉源治理、社会矛盾纠纷的风险预警与超前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以及具有本土辨识度的‘首义精神’赓续等工作任务有机融合于一体,有力地拓展了诉调衔接的应用场域、缓解了诉讼压力,也提升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效率。”浙江工业大学地方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锋在接受本次记者专访时表示,劳动争议纠纷形态多样、成因复杂,且事关广大基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保障问题,一直都是各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武昌区法院的“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司法职能有序前移,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于创造性转化中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司法智慧。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