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账户被冻求和解 线上调解促执行
2023-11-14 09:22:02
 

  中国法院网讯(谌厚翔)“法官,我现在人在外地工作,但是我现在很想把这案件解决。”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电话联系到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想要处理自身执行案件。

  据悉,原告刘某与被告宁化某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5月经宁化法院判决,宁化某商行应支付货款及各项费用83400元,判决文书生效后该商行仍未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因宁化某商行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经查询被执行人宁化某商行系个体工商户,张某系其经营者。宁化法院遂将张某列为被执行人并冻结其名下账户,得知自己账户被冻结后张某及时联系执行法官请求协商还款事宜。

  因被执行人长期居住外地,无法及时返回宁化。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执行法官决定采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开展调解,双方通过线上平台确认了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将6700元执行款项汇入法院账户,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