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新区法院:打造“1+N+3”制度体系 助推审判效能再提升
2023-11-17 10:46: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有序推进审判辅助事务组织架构重塑和业务流程再造,通过深度整合审判资源、数智赋能审理流程、精细化管理辅助事务,着力创建“1+N+3”审判辅助事务工作机制,实现司法辅助事务科学分道。

  “1+N+3”即:建立一个中心,设立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中心设在立案庭内,专司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具体由审判保障中心负责管理。剥离N项审判辅助事务,剥离排期、送达、评估鉴定等11大项、19小项事务性工作。建立三大工作机制,包括“集约中心”内部管理机制、部门间事务流转机制以及对外诉讼流程规范和优化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厘清改革“明细单”

  成立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立案、综合审判、执行等部门部分工作职能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多次组织召开改革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理顺集约化改革与审判工作衔接,厘清剩余事务清单,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形成“实践-理论-制度-实际”螺旋式迭代升级的良好态势。

  整合审判资源,配优配强保障力量

  场地方面,充分利用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的便利条件,对原有审判调解区域进行升级改造,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办公场所,全力打造富有现代化气息的“集约中心”。

  人员方面,将分布在各审判业务部门的书记员,统一纳入集约化中心,重新整合编排,按照人岗适配、统分结合原则,根据工作量合理配置审前、审中、审后、送达、智辅5个中心组。将案件开庭排期、开庭传票和副本送达、评估鉴定、调查、庭审记录、结案文书送达、报结归档、上诉移送、执前履行督促等11大项、19小项辅助事务,纳入“集约中心”集中办理,并由具体操作人员制作台账记录,以便对案件节点进行监管。辅助事务剥离遵照循序渐进原则,做到“可剥离慎剥离”“能剥离尽剥离”,最大限度释放集中管理效能。

  重塑工作机制,实现审判全过程集约

  相继制定《关于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方案》《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中心内部分工管理办法》《审判辅助事务部门间协同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细化管理流程,完善工作衔接,细化责任分工,坚持以制度促规范、塑流程。创新工作机制,搭建“1+N+3”审判辅助事务集约新平台,审判辅助事务科学分道,实现“案件一人承包办理”到“案件多人分段办理”的转变,构建起现代化审判辅助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司法审判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数”“智”赋能,大力推广智能应用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强化数字管理,借助数字化手段,逐步实现辅助事务全程留痕、实时提醒、一体化办公。充分运用数字化庭审方式,切实转变法官观念,突出数字化改革的价值导向。充分利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智能送达平台,结合电子集约化送达机制,全面推行电子送达为主、E键送达为辅、电子公告送达兜底的送达模式,提高无纸化送达率,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指尖掌上”的便利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