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南北,“清积”行动战犹酣
2023-11-22 11:29: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答诗婕
 

稿图7.jpg伊宁法院巴彦岱法庭的干警深入辖区就“清积”行动进行法治宣讲。张 婷 摄

稿图8.jpg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吊运挖掘机。王朝阳 摄

  今年6月中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全区法院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集中清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心部署集中清理积案工作,要求全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通过“清积降存”,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执行收结案良性循环。“清积”战役号角吹响,“清积”行动在天山南北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精准摸底

  确保“清积”落实处

  《方案》提出,锚定惠民司法目标,畅通来信来访、网上申诉、12368服务热线等信访渠道,确保“清积”行动更好地契合民之所盼。要求“清积”工作脚踏实地,精准调研摸底,问需于民、问需于企,走好群众路线,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服务与保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清积’行动伊始,我们聚焦以‘八大产业集群’为支撑的新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力量走访了23家企业、110家商铺,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和诉求,确保‘清积’顺民心达民意。”新疆高院执行一庭庭长李飚介绍说。

  发动群众参与,为“清积”注入了强劲活力。新疆高院执行二庭庭长黄竹玲介绍:“截至8月31日,全区8482名当事人注册了智慧执行APP公众端,线上发布可供执行线索留言6894条,回复率达100%。”

  新疆高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联手,诚邀乌鲁木齐工商联、乌鲁木齐永康商会等部门以及民营企业恳谈,针对企业家关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争议、劳动仲裁执行等问题,收集诉求、凝聚共识,聚力破解执行难题。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组织“资深法官宣讲团”,走进乌鲁木齐野马集团公司,针对企业提出的涉执问题逐一进行答复,现场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法律难题。成立“‘清积’110”团队并开通“清积”24小时线索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接听被执行人具体行踪或财产线索举报,确保“清积”工作取得新突破、获得新进展。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在乌鲁木齐东环市场开展执行风险宣传活动,进商户进门店进摊位,引导大家提振信心,坚决清理积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清积”贯穿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服务年”之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吴冰带领执行干警,全面梳理两级法院长期未结案件,逐案评估分析并找出长期未结症结,拟出可行性清理方案,紧抓全流程监管、对下指导和跟踪办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宏洲组织两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上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他们对“清积”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自治区人大代表古丽沙依拉·马坎称赞“清积”攻坚行动:“充分体现出各级法院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彰显法律权威,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就“清积”行动的开展,新疆高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要求全区法院要把全面清理积案作为促进公平正义、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任务,明确清理方向、确定清理任务,千方百计促进“清积”向着“清零”方向推进。

  “清积”攻坚战打响后,按照新疆高院部署,全区法院把集中“清积”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挂图作战,统筹协调,团结奋进。组织力量筛选积压案件,逐案“把脉问诊”并敲定清理方案,目标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清理积案工作落地见效。

  “锚定‘清积’方向目标,各级法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承办责任到人,上下同欲成为打赢‘清积’攻坚战的关键。”新疆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海沙尔·阿皮孜说。

  ■惠民执行

  “法律白条”终兑现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清积”过程中,新疆高院要求全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出发,仔细梳理涉民生长期未结案件的根本症结,深入排查并选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矛盾尖锐、化解难度大的涉民生积压案件,花大功夫、下大力气着力解决,竭尽全力兑现“法律白条”。

  昌吉中院党组书记郝桂花要求:“要用‘钉钉子’精神,下力气一案一案的攻坚,使涉民生积案得以执妥,还胜诉者一个公道。”

  2008年至2009年间,王建明与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大东沟村46户居民签订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王建明承接46户居民房屋修缮。修缮完毕,居民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居民向村委会和庆阳湖乡政府反映情况,要求解决。经反复协商达成协议,按照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由王建明向居民退付修缮费,居民自行修缮。协议达成,王建明一直未退付居民相应的修缮费用。随后,王建明消失了,大家一直无法与他取得联系。

  今年6月中旬,“清积”行动启动。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查明该案申请执行人,正是涉及46户居民房屋修缮债务的逃避者王建明。

  办案人员加大执行力度,将王建明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到位后,立即与庆阳湖乡政府联系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最终将困扰46户居民14年之久的积案彻底清结。

  昌吉中院将此案作为成功执结涉民生积案的典型案例发布,要求全州两级法院心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振“清积”信心,兑现“法律白条”,坚决打赢“清积”攻坚战。

  ■蹄疾步稳

  远涉荒漠终执结

  2020年3月,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某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租赁公司购买一台挖掘机供机械公司租赁使用。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全部义务,机械公司则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将机械公司及其担保人诉至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作为被执行人的机械公司,被执行公司却一直拖延执行。干警们据案释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疏导,阐明拒不执行的后果与责任。最终,公司负责人称自己公司有一台挖掘机可以用来折抵案款,但挖掘机远在南疆罗布泊钾盐生产基地的施工工地上。

  此台挖掘机可供折抵案款,案件执行获得了转机,但罗布泊位于天山以南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若羌县,路途远、海拔高,前往困难。执行干警向院领导汇报,院长马天全立即组织会商,拟订了解决方案。

  “‘清积’时间紧迫,时不我待,申请执行人利益必须倾力维护!”马天全对积案执行的要求掷地有声。

  执行干警火速集结。7月12日清晨7时,凯赛尔、王朝阳、勒西丁一行3人驾车向罗布泊进发,历时11个小时的长途奔波,翻越了荒原沙漠无人区,终于到达了挖掘机放置地点。从这往西,就是闻名于世的楼兰故城遗址。

  干警们这时才发现,挖掘机上的发动机出现故障,无法开出。执行干警决定吊装运输,但这时临近夜晚,吊装存在危险,干警们只有就地休整,待天亮后进行吊装。

  翌日,经过13个小时的吊装,将挖掘机装车。又经过8个小时的运输,挖掘机终于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此次执行远涉荒漠,往返2000余公里,历时38个小时。

  王朝阳风趣地说:“穿越罗布泊无人区虽然惊险,我们还是蹄疾步稳地完成了执行任务,这正是‘不破楼兰终不还’!”

  ■牵线搭桥

  执行僵局“活起来”

  农民马刚与乌鲁木齐农商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贷款25万元。贷款到期,马刚无力偿还,农商银行向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起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仍未履行,银行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马刚名下的1套农村宅基地房产。对宅基地房产进行评估,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公告明确说明,根据法律规定,限定受让主体必须为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户口且未享受分配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员。由于农村宅基地房产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拍卖变卖程序结束均无人应价购买,也无法用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抵偿债务,执行搁浅。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

  在“山穷水尽”之时,执行干警反复商讨,思考破局之路。当干警们看到马刚宅基地房屋周边蓬勃兴起的“农家乐”时,他们思忖,如果该房产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由申请执行人对外招租,通过经营管理权变现债权,既可以使案件执行继续推进,也可以使被执行人在房产经营权到期后继续保有房产。

  这个灵活执行思路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执行干警穿针引线,双方协商同意,将马刚农村宅基地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农商银行管理,银行通过占有、使用、出租等方式获取收益,占有使用费为每月2000元,用于折抵债务。

  农商银行取得了管理权,对该处房产出租给第三方,开起了“农家乐”。宅基地盘活了,开起来的“农家乐”生意红火,债务履行出现转机,陷入困境的执行僵局迎来“柳暗花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握手言和,同声感谢执行干警牵线搭桥巧执行。

  “法院为我们利益着想,既保住了我的房屋,也让我偿还了贷款。”马刚由衷感谢法院的灵活执行。

  农商银行负责人说:“执行干警转换思路巧执行,挖掘出了闲置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使用价值,让清收贷款的执行僵局‘活起来’,维护了农村金融秩序。”

  ■奋力攻坚

  凌厉执行不降温

  “‘清积’行动中,全区法院攻克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积累了丰富的‘清积’经验。截至8月底,关键节点超期率逐渐降低,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逐步提升,‘清积降存’、提质增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新疆高院审委会专委崔文举欣喜地介绍说。

  7月20日,新疆高院以视频形式通报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情况,对“清积”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视频会议上,新疆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志豪要求,要持续攻坚,抓准抓好长期未结案件、久押不决案件的清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尽力实现执行收结案良性循环。

  新疆高院党组书记都红岩强调:“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将‘清积’行动贯穿于主题教育之中,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凌厉执行,用‘清积’战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坚决打赢清理积案攻坚战,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贡献司法力量。”

  “清积”行动持续推进。

  “感谢你们,我被拖欠3年的执行款终于拿到了。新疆到河北千里之遥,你们不辞辛苦四次往返,真的辛苦了!”申请执行人曹志由衷感谢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

  2018年8月8日,曹志将彭力和新疆某板业有限公司诉至岳普湖法院。经审理,该院判决彭力与新疆某板业有限公司向曹志返还投资款和案件受理费3029762元。彭力与新疆某板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喀什地区中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20年3月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月9日,曹志向岳普湖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向彭力和新疆某板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尽快履行案款。因彭力和新疆某板业有限公司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彭力和新疆某板业有限公司还是不服二审裁定,申请再审。2021年5月19日,喀什地区中院维持原判。

  “清积”行动启动,执行干警得到曹志报来的执行线索,立即启程奔赴河北省邯郸市,历经4天的财产线索调查,最终确定彭力在邯郸市永年区有一套手续齐全的商铺,当即予以查封。接着又一次奔赴邯郸市,与评估公司一起现场勘验。

  7月初,对被执行人彭力的商铺在京东网上挂网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流拍价格以物抵债。8月14日,执行干警再赴邯郸市,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商铺承租人现场进行财产交付,以物抵债后还剩7万余元未执结,执行干警严格执法,释法析理,经耐心细致的反复动员疏导,被执行人彭力终于将剩余7万余元欠款一次性支付到位。

  四趟千里奔袭,奋战数日,执行干警锐意攻坚,终于成功执结了这起积案。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