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仙游:慎拍卖+促和解=执行双赢
2023-11-27 14:24:22
 

  中国法院网讯“法官,这里是100万元现金,你们清点一下。”2023年11月15日,在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陈某乙将100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甲,成功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陈某甲与陈某乙委托合同纠纷一案,陈某甲系某加油站经营者,因办理柴油经营点增项手续的需要,故委托陈某乙代为办理,并支付了委托费用330万元。同时,陈某乙以同等价值的65块黄金作为质押,后陈某乙以资金周转需暂借黄金为由从陈某甲处取回20块黄金,且并未按约定办理相应手续,陈某甲无奈诉诸法院。

  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陈某乙应当返还给陈某甲330万元及利息,并且陈某甲有权对陈某乙的黄金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该案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扣押了该批黄金,并于2023年5月26日对该批黄金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但多家评估拍卖公司均表示需将黄金切割才能鉴定真伪进行价值评估。

  “如果想启动拍卖程序,需要将黄金切割鉴定,这样不仅会折损其价值,由此产生的评估、鉴定费用也高达4万元。”

  “请帮帮我,如果黄金全都切割鉴定了,会大量损耗现有价值,就更加没办法还上这笔债了。”被执行人陈某乙在电话里痛哭流涕。

  执行法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明标的物黄金的特殊性及拍卖折损问题,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双方于2023年11月15日在执行服务中心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陈某甲自愿放弃利息部分,陈某乙于当日通过当场支付现金110万元、银行转账220万元的方式履行义务。收到款项后,陈某甲立即出具了结案申请书,双方握手言和,仙游法院也于当日将扣押的黄金完整归还给陈某乙。

  执行不是蛮干,也不是简单的程序叠加,它是一门综合艺术,需思路开阔、方法灵活、善意执行,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善意文明执行决非偏袒任何一方,也决非为强制执行松绑,而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充分考虑、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双方之间寻找“最优解”,尽最大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双赢”。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