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港南区:执前督促“治未病” 执源治理显成效
2023-12-07 10:17:43
 

  中国法院网讯(李德达)“没想到不用立案就把问题解决了,法院的执前调解还真是高效!”在被告覃某主动将物品搬离租赁的旧学校后,原告港南区某村村支书谭某感慨道。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通过“执前调解”模式,圆满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及时兑现了原告村委会的胜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贵港市港南区某村民委员会与覃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因政府需征用涉案场地开办公办幼儿园而被解除,覃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搬离现租赁场所。判决确定的期限逾期很久后,覃某却以村委会未对其进行赔偿为由拒绝搬离,村委会无奈至港南法院欲申请强制执行。

  为加强执源治理,打通执行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港南法院于2023年初成立“执前调解团队”,由院庭领导任团队长主持执前调解。在受理该起案件后,“执前调解团队”审查该案材料时发现该案涉及公共利益必须尽快执行,遂决定对该案启动执前调解程序,提前介入纠纷。“执前调解团队”在分管副院长的带领下立即前往涉案场所进行实地勘验,并耐心细致地对覃某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欲要求村委会赔偿的诉求可以另诉解决。覃某经法官释法说理后心结得以解开,并承诺十天内搬离涉案场所,将其租赁的旧学校交还给村委会。至此,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以履行完毕。

  如何使执行工作由“强制执行”变为“主动履行”,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让当事人以更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实现其胜诉权益?港南法院的“执前调解”模式给出了答案。此案的顺利调结,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既实质性解决了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港南法院探索从“诉源”到“执源”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港南法院将继续在执行工作中“抓前端、治未病”,以案结事了、便民利民为原则,积极探索在执行案件前端建立执前化解机制,通过教育引导、强制威慑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