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阐明法理真情劝导 妥善执结抚养纠纷
2024-01-08 10:02: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揭鸿鹏 甘兆扬
 

  “我的孩子与你女儿年纪相仿,我现在想从同为父亲的角度跟你谈谈。”执行法官饱含真情的话语,让被执行人彭某慢慢放下抵触。1月5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将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妥善执结一起抚养纠纷案,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据悉,被执行人彭某与苏某相识后同居(两人未办理婚姻登记),两人共同生活期间育有一女。其后由于感情不和等原因两人分手,就女儿的抚养问题双方曾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女儿跟随母亲苏某生活,由彭某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因分手后彭某未按约支付抚养费,苏某起诉彭某,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彭某向苏某支付所欠女儿抚养费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拒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苏某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执行团队立即依法冻结了彭某的银行账户,同时连续对其宣讲执行政策,督促其尽快履行抚养义务,但彭某因个人认知等原因一直存有抵触情绪。考虑到彭某此后仍需长年履行抚养费,为确保执行效果最大化,执行法官结合办案经验一方面耐心向彭某讲解法律规定和法理关系,明确告知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一方面以同为人父且子女年龄相近为切入点,从亲情角度悉心劝导彭某正视抚养责任,保障女儿健康成长。

  经执行团队释法析理和规劝感化,彭某的思想认识得到明显提高,并就女儿抚养问题与执行法官多次进行正向交流。1月5日,彭某主动全额付清执行款,并表态今后将按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案件得到最优化解。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