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救助“暖心伞”,送去寒冬里的温暖
——河北孟村法院发放执行案件司法救助款
2024-01-09 10:25:35
 

  中国法院网讯(刘黎明 郑文军)“感谢法院帮我申请的这笔钱,我接下来的治疗和康复费用有着落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在领到司法救助金后对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达了感谢。

  2022年,孟村县某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重型货车违章驾驶,致使申请执行人李某重伤,经抢救致残。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执行人张某驾驶的货车负全责。案件于2022年12月底起诉至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认定事故车辆车主被执行人张某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申请执行人李某等人共计42.336万元。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义务且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张某没有积极赔偿,致使申请执行人李某和家属意见很大,仇恨渐深。2023年4月,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吴玉超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并查询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信息。但被执行人张某下落不明,并且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较少。此时,被暂扣的事故车辆便成了唯一可执行的财产。但是相对于46.32多万元的执行标的,一辆破旧的事故车辆简直是杯水车薪。

  经过讨论研究,执行法官吴玉超从这辆事故车辆中深挖出两个财产线索:一是车辆本身,另一个是车辆的保险理赔款。针对涉案车辆,执行法官吴玉超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依照法定程序委托评估拍卖,车辆顺利拍卖成功。针对涉案车辆保险理赔款的执行就没有之前顺利了,在执行法官吴玉超向保险公司发出冻结理赔款的裁定书之后,因涉案车辆的被执行人张某存在逃逸行为,保险公司以“肇事逃逸系属保险免责条款”为由提出了执行异议,对此,执行法官吴玉超认真研究了相关保险条款并认为本案中仅被执行人张某弃车逃逸而车辆并未逃逸,经做工作,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款32万元最终汇付至法院。截止2023年12月,执行法官吴玉超向申请执行人李某依法过付案款32.88万元。

  但案件到此也进入了瓶颈期。经过执行法官吴玉超的努力,虽然又有2万元执行到位,但仍有11.44万元未能执行到位,经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申请执行人李某也不能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但是,执行法官吴玉超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并没有放弃,一直通过各种方式查找着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线索,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张某名下财产开展查控,但均未查找到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李某因该起交通事故日常活动工作能力受限,且因治疗欠下债务,生活陷入困境。在了解申请执行人李某情况后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最终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李某争取到4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孟村县法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8名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2.5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人文关怀。

  发放仪式上,孟村县法院分管执行院领导、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毅向此次的被救助对象说明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和意义,鼓励申请救助人重拾生活信心,勇敢面对困境。

  下一步,孟村县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司法救助的小切口做好司法为民的大文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