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五下江南倾心办案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2024-01-09 16:23:31
 

  中国法院网讯(李忠勇 吕江泽)1月8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及所属执行局分别收到申请执行人河北某贸易公司送来两面印着“维护公平正义,彰显法律权威”“铁肩担道义,行动守公正”的锦旗,以表达对该院执行干警五年五次远赴江南倾心办案,为该公司追回上百万元卖车欠款的感激之情。

  2013年8月12日,被告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向原告河北某贸易公司购买汽车12辆,并签订《分期付款买卖汽车合同》。之后,原告按约交付了汽车,被告支付购车首付款,后又支付了部分违约金,但仍欠部分本金未付,为此引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查封被告3套房产。2018年11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本金176.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5月份,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鲁某及其妻子。经多方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在江苏盐城居住。为尽快办理此案,8月初,执行干警首次行程近千公里下江南来到被执行人家里,发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过释法明理,耐心工作,被执行人承诺在本月25日前清偿全部债务,如果不能清偿,则由法院拍卖查封的其中2套房产。但被执行人承诺逾期后,未履行清偿义务。同年12月,法院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公开拍卖了其位于江苏盐城的两套房产,获款150余万元,其中一套给其孩子留一份额26万余元,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124万余元。

  随后,执行干警二下江南,对拍卖的两套房屋进行了交接。2020年1月,法院查封的另一套房产时间到期,执行干警三下江南办理了续封手续。

  为继续执行余款80万元本息,执行干警经常通过电话、微信与被执行人联系,做工作清偿。但其以种种理由推托拒绝。于是,法院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对其另一套房产予以拍卖。此时,该房主提出执行异议,称该房产写的是未成年人名字,不能被执行。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法院可执行被执行人合占的份额。据此,法院驳回了房主的执行异议。

  2022年8月下旬,执行干警四下江南,给被执行人出具了腾房通知书,被执行人着了急,赶紧委托律师与执行干警联系,要求协商处理此案。经执行干警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除将上次拍卖留给孩子的26万元付给申请执行人抵顶外,剩余欠款约定每月偿还5万元,直至全部付清。

  没想到,被执行人再次失信,约定每月偿还5万元没有履行。为了惩治“老赖”,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利益,2023年8月23日,法院组织8名执行干警五下江南,对查封的房产实施强制腾房。

  在执行威力的震慑下,被执行人承诺从当月起每月偿还5万元,直至还清。现已履行35万元,余款20万元正在履行中。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干警倾心为民,锲而不舍,不辞辛苦,五下江南,认真办案的作风非常感动和满意。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