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婚姻观念碰撞下的红色法治洗礼
——《小二黑结婚》原型人物的背后
2024-01-12 09:29: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盈辛
 

  《小二黑结婚》是著名作家赵树理1943年发表的一部中篇小说,主要描写了抗战时期解放区一对青年男女为追求婚姻自由,冲破封建观念和守旧家长的阻挠,最终结为恩爱夫妻的感人故事。小说以晋冀鲁豫边区一偏僻农村发生的一起真实案件为背景,反映了当时社会变革下部分群众对封建婚姻旧俗的固执认知和接受新婚姻法洗礼后的思想变化。

  1943年4月,赵树理到山西左权县搞农村调查,在和房东家一个亲戚拉家常时,得知那位亲戚有个侄子名叫岳冬至,是村里的民兵小队长,因为与该村女子智英祥自由恋爱,结果被村里几个爱慕智英祥的青年失手打死。相关部门获悉这一情况后,经过多次侦讯,案情最终大白,依法惩办了凶手。

  赵树理获悉事情原委后,随即进行了调查,发现男女两家都不支持两人的“自由恋爱”,反而认为岳冬至被打死虽然不该,但“教训教训”则是理所当然的,村民也大多持有同样的观点。而当时,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制定的《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已经颁布一年多,其第四章第十条就明确规定,结婚须男女双方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此外,对订婚、解除婚约、结婚、离婚、子女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由于该村偏僻,村民对此一无所知,反而认为这起案子是年轻人之间“争风吃醋”所引发的。

  为了解决在边区普遍存在的这一社会问题,提高边区人民群众的法治思想觉悟,赵树理以岳冬至为原型创作了《小二黑结婚》,并将故事结果由悲剧改为了喜剧,借此宣传新婚姻法。小说一经问世,经过多方宣传,边区群众对男女婚姻自由的原则有了认识,也开始重新审视“岳冬至一案”,思想发生了较大变化。越来越多的边区男女青年冲破封建枷锁,自由恋爱、自主结婚,逐渐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解脱了出来,并且还激发了更多妇女积极参与到革命事业中来。

  小说原型人物生活在晋冀鲁豫边区,地处四省交界区域,地理环境封闭、交通条件落后,传统封建伦理和宗法家族势力一直以来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随着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的建立,中国共产党对边区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诸多方面实施了社会改造,给广袤的农村带来巨大变化,旧的、不合理的现象受到冲击,边区群众在思想观念、行为方面也开始发生变化。但当地婚姻家庭关系深受封建伦理影响,早婚、买卖婚姻、男女不平等等旧式观念与习惯一度影响着边区群众的婚姻家庭关系。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婚姻法规,对边区固有的封建婚姻制度实施深度改造,相继制定并颁布了《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晋冀鲁豫边区妨害婚姻治罪暂行条例》。边区政府的婚姻法规以“婚姻自由”“婚姻自主”为基本原则,规定在男女自愿基础上的结合是婚姻关系建立的前提,废除买卖婚姻、早婚等旧式婚姻陋俗,明确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平等地位,赋予夫妻任何一方向政府请求离婚的权利。

  边区政府通过制定与实施相关婚姻法规,倡导婚姻自由、婚姻自主的观念,极大地改变了边区群众对旧式婚姻家庭关系的态度,打破了压在妇女身上沉重的枷锁,极大地保护了女性群体的自身利益,为边区男女平等的婚恋观提供了制度保障,给边区传统婚姻家庭关系带去很大的变化:一是初步动摇了旧婚姻制度的基础,边区婚姻制度出现了新面貌;二是促使妇女更广泛地参加各种生产活动,进一步发挥了妇女的力量,增进了边区各个家庭的和睦与团结,巩固了边区的社会秩序;三是促进了边区农村男女地位平等,提高了妇女地位,是妇女解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婚姻条例颁布施行后,边区呈现出一片新气象,买卖婚姻减少,童养媳和早婚现象得到控制,寡妇改嫁已为大多数人接受,新式婚礼开始出现。边区群众经过红色法治洗礼,婚姻自由得到保障,极大解放了几千年来被压抑的人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婚姻革命和法治建设中的政治智慧与立法技术,也为新中国成立后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

  【作者单位: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