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退休不褪色 绘就“解纷”新“枫”景
2024-01-15 10:12: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艳娟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畅通案件分流渠道,多元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刘桂红是一位有着近三十年审判经验的老法官,在刘桂红退休后,靖宇法院及时聘请她为“特邀调解员”。自返聘成为调解员以来,刘桂红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当作亲人,解民忧、帮民困、化民怨。她积极投身到诉源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熟知法律法规、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生活阅历深厚等“专家型”优势,活跃在诉前调解第一线,全流程跟进调解。仅2023年第四季度,刘桂红就成功调解50余件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

  寓情于法,架起解纷“枫桥”

  高某与郭某是多年交情的老朋友,郭某父亲,经营一家建筑取料场,因资金周转问题向高某借款二十六万一千元,到期后却迟迟没有归还款项,高某多次索要无果,一气之下,欲将父子二人诉至法院。

  刘桂红了解情况后,立刻联系双方做调解工作。她利用多年的审判经验分析双方矛盾纠纷症结,归纳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便着手组织双方通过诉前调解来化解矛盾。调解过程中,郭某父亲情绪激动,直言自己物料场经营不善,已无现金可还,高某也毫不相让,一再强调欠债必须还钱,双方一度想要大打出手。

  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刘桂红再次梳理双方观点,试图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看到郭某情绪平稳且面有愧色,便决定从郭某入手进行调解。刘桂红从情理的角度与郭某一起分析案件走向,劝解二人本是多年老友,因借贷纠纷伤了和气得不偿失。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刘桂红的真诚和耐心打动了郭某,表示愿意开导自己父亲,二人一起想办法偿还款项。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郭某父亲用建筑取料场所采石头5800立方米抵顶所欠高某款项。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刘桂红说:“调解工作不是和稀泥,要做好这项工作,不仅需要足够的法律知识,更需要积极在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桥,耐心调解每起案件。”

  心怀热爱,倾囊相授“秘籍”

  在靖宇法院,她主动承担诉前调解工作,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切实将“为民办实事”落到了实处。不管是做法官从事审判工作,还是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刘桂红的想法一直没变:用自己所长为社会做点实事。

  做法官多年,她善于居中调停、为人民说话,也充分展现了一名老法官的司法为民情怀。老法官都有自己独到的办案方法,手握多元调解的“金钥匙”,能开各种“矛盾锁”。从法官到调解员身份的转变,丝毫没有影响刘桂红对法律工作的热爱,对她而言,能够做年轻干警的“引路人”,更是她热爱的审判事业的延续。她倡导“传”出智慧、“帮”出成长、“带”出文化。她热心的做年轻同志的良师益友,甘当人梯,手把手将自己的过硬本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做法,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年轻同志。

  刘桂红还经常走进人民法庭、社区街道,对年轻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利用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传授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针对调解工作中的多发矛盾和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参加过刘桂红培训的年轻法官和人民调解员都表示,培训内容深入浅出,将理论和实践结合,指导性和实用性强,为今后努力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打好了基础。

  “预防在前、调解在早、处理在小”,这是刘桂红做调解工作的第一原则。她表示,自己会和年轻法官、人民调解员一起,本着这个原则,挺身在诉源治理第一线,将诉前调解工作做深做实。

  今后,靖宇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强诉源治理,充分注重发挥退休干警熟知法律法规、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参与诉前调解等矛盾的化解工作,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