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024-01-16 09:50: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潘铎印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信息,2023年,我国共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09万件、外观设计专利63.8万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13万件……一个个数据,彰显着我国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迸发,见证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铿锵步伐。

  近年来,我国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激发了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的活力和潜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依然面临着知识产权“多而不优、大而不强”的局面,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还不够高,国际竞争力还不够强。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

  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强调要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宏大场景,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准确认识知识产权的功能定位,系统谋划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方略,着力解决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深度融合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不断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坚持法治保障、严格保护,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坚持改革驱动、质量引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新征程上,我们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