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纠纷当日调 优企惠商再提速
2024-01-18 09:19: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莹 张梓琳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护航。近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当日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湖北某商贸公司主要经营建筑材料,被告武汉某贸易公司系建筑工程企业,双方为多年合作伙伴。2020年8月,原、被告签订了一份《材料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粉煤灰产品,付款方式为每月1日进行对账30日进行结算,合同签订后原告陆续向被告供应了相应数量粉煤灰货物。

  2023年4月,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共计91653元未支付。后原告多次催要均未果,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均为企业,加之临近年关,企业急需资金投入经营,便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寻求最佳解纷方案。

  经了解,双方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但被告公司表示尚有多笔外债未能收回,现资金周转困难,且不愿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原告则对被告迟迟未给付剩余货款心生不满,认为双方都是多年合作伙伴,不诚信经营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承办法官明确案件争点、堵点后,再次以情平气、以法引导,通过“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对症下药”。一方面,以双方以往较好的合作关系为基础,向原告说明被告现状。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买卖交易中应信守承诺,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终于,经过法官多次释法说理及悉心疏导,双方争议逐渐缩小,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均同意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问题,且协议约定在被告按期付款前提下,原告自愿放弃对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该案仅用时1天顺利化解,双方企业均表示满意。

  近年来,蕲春法院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快速调处涉企纠纷,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努力为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