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毛主席的《沁园春· 长沙》描绘了湖南长沙的美丽景色。为了维护这片热土的祥和与安宁,近年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抓源头、寻对策、重回访,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一起矛盾激烈的物业纠纷的成功化解,反映了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物业纠纷五年之困,看法院如何破冰
2023-12-26 08:41: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启文 李昭菲
 

法官到涉诉小区进行巡回审判,并在庭审结束后现场召开座谈会。

  “蜜月期”后,业主不满物业

  “感谢法官们的辛勤付出!现在业主对我们公司满意了,我们收到物业费了。”

  “要不是法院多方做调解和协调工作,我们几百户业主都要打官司。”

  近日,在长沙中院法官为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临时建立的微信群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和业主们的感谢声,宣告物业公司与业主们长达五年多的矛盾告一段落。

  2017年10月,长沙湘江新区某小区的业主们收房入住,小区物业公司早在2017年初就已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在经历短暂的收房“蜜月期”后,物业公司和业主们的矛盾逐渐显现。

  “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停水103次,这让人怎么过?”

  “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外来人员随便出入,快递乱堆乱放。”

  一说到物业公司,业主们普遍认为,他们服务质量差、收费高。

  “别墅区148户,2021年的缴费率为23%,2022年的缴费率仅为17%,没有收益哪来的服务?”物业公司觉得很委屈。

  物业公司长期收不到物业费,无奈之下,到法院起诉了其中5名业主。这样一来,双方矛盾愈加激烈。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被诉业主们按照85%的标准支付物业费。

  业主们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长沙中院。

  巡回审理,用对话打开心结

  为妥善化解纠纷,长沙中院积极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经反复商议,合议庭决定到涉诉小区进行巡回审判,同时邀请长沙市住建部门、物业管理协会、该小区所属的社区负责人以及长沙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和调解。

  今年6月27日中午,法官冒着烈日来到小区进行实地勘查,走访小区部分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深入了解物业服务的真实情况。

  随后,在社区会议室,合议庭公开审理这五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闻讯赶来的小区业主纷纷前来旁听。

  开庭前,法院干警向旁听庭审的小区业主们分发物业服务满意情况调查表。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一步了解业主们对物业公司服务的真实感受和客观评价。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现场召开座谈会。

  “物业经理换得太频繁了。”

  “绿化不到位,小区死了很多大树。”

  “小区设置的音箱和可视对讲电话根本没法用。”

  “物业必须拿出整改方案,先做出改变,我们才会缴费。”

  业主们争先恐后地指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看了法院做的物业服务满意情况调查结果,才知道业主们对我们意见这么大,我们感到很内疚。针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我们会制定整改方案加以解决。”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

  “物业公司应当树牢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赢得业主信任;业主们要及时交费,同时尽早成立业委会,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住建部门物管科负责人指出。

  “物业公司虽有难处,但是不能降低服务质量。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要积极回应,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要主动向社区反映,共同寻求解决办法。此外,物业公司也要与业主加强沟通,消除误会与隔阂,携手共建和谐幸福小区。”物业协会秘书长认为。

  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从不同角度各抒己见,献计献策,致力于从根本上推动问题解决。

  经过巡回开庭和现场座谈,一个个问题摆上桌面讲开来,业主们如实提出意见,物业公司现场进行回应,各方共同研究解决对策,业主们的心结慢慢解开了。

  7月14日,在合议庭的多方协调和街道社区等的积极配合下,物业公司与业主方终于握手言和,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

  “我们是长沙市文明示范社区,之前为了这个小区的事,社区前后召开了28次协调会,都没有能够解决纠纷。此次法院花大力气进行调解,避免了小区几百件的潜在诉讼,法院搭建的诉源治理平台真好!”社区党支部书记朱某感叹道。

  回访沟通,以个案促类案解决

  调解协议签署几天后,社区牵头成立了由业主代表、物业公司、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在征集业主意见后,制定了物业服务提升方案,并负责督促物业公司整改落实。

  7月26日,合议庭法官一方面回访了该工作专班,了解到物业公司正在积极整改,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回访了部分业主,发现业主们对物业公司的态度与之前截然不同,为物业工作点赞的业主越来越多。

  该物业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长沙中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以个案办理推动实现类案解决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长沙中院坚持贯彻落实能动司法理念,在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努力寻求符合国法天理人情的最佳处理方案,以达到实现司法裁判“文本法”与人民群众“内心法”相统一的目标。在积极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的进程中,该院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发出预警,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指南、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等措施,提升物业行业服务品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长沙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帅如是说。

  “我们要抓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就必须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构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立体化’诉源治理新格局,加强联动沟通,用好司法建议,强化综合治理,提高诉前化解纠纷能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表示。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