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诉源治理的三点启示
2024-01-22 09:02: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诉源治理这项基础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陕西法院围绕诉源治理工作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取得了卓越成效。这其中,有三点启示值得各级人民法院学习:依靠党委领导、强化府院联动、坚持能动司法。

  人民法院不能越位,必须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要找准法院的定位,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陕西各级法院的普遍认知。找准了定位,工作才能事半功倍。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陕西法院不仅切实将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治理效能,也带动了广大人民群众思维的转变。从遇事找法院,到有事先调解,诉讼增量降了下来,治理效能提了上去。

  人民法院不能错位,要强化府院联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诉源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人民法院不能单打独斗,这是陕西各级法院的广泛共识。如何让“单打独斗”变成“多元共治”?必须发挥政府机关的组织优势和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在陕西法院的推动下,进一步打通了诉源治理措施不落地,联动不畅通的关键点,政府机关、司法机关、行业组织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形成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行业组织联防联控,协同治理的大格局。

  人民法院不能缺位,要坚持能动司法,到百姓身边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作为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人民法院要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这是陕西各级法院的生动实践。陕西法院切实将能动司法贯彻到诉源治理工作中,立足辖区地域特点与发展实际,找准诉源治理切入点,因地制宜出新招、出奇招。同时,进一步前移服务端口,加强诉前普遍指导,通过培训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案例指导和法治宣传等方式,察民情、集民智、聚民心,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广泛参与者和首要受益人。

  从诉源治理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推动联防共治、创新工作方法,仅一年时间,陕西法院便扭转了新收案件量连续十年的持续增长态势。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从中汲取经验,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