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孔菲菲——
围绕乡村振兴打造更多“三无”村
2024-01-30 09:42: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吴新民 张婷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孔菲菲(左)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纳达齐牛录乡清泉村调研“三无”创新情况。王一龙 摄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察布查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菲菲走进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纳达齐牛录乡清泉村,调研该村“无诉讼案件、无法律白条、无普法盲区”打造情况,深入了解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新作为新成效。

  “我感受到,法院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深化诉讼源头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司法服务直达村村户户,基层农民法律诉求在家门口就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诉前化解,为‘无诉讼案件、无法律白条、无普法盲区’奠定了坚实基础。”孔菲菲表示,2023年以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精心部署,察布查尔法院找准司法服务与保障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选择在矛盾纠纷多、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的基层,打造“三无”村,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融入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以能动司法促推诉源治理向着更高水平的方向发展。

  孔菲菲建议,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要继续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纠纷化解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大治理格局,确保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同联动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聚焦“无诉讼案件、无法律白条、无普法盲区”打造更多的“三无”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基层社会治理作出司法贡献。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