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少年家事审判无执行”理念的贾汪实践
2024-02-28 14:15: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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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起继承权纠纷中,经贾汪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副庭长王峻多次努力调解,母子6人在法官的见证下修复了亲情。

  2021年到2023年,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少年家事案件2800件,其中2294件调解结案,生效裁判文书中2660件得到当事人自觉履行,主动履行率达95%。强化“一次性解决”理念、“少年家事审判无执行”已成为贾汪区法院少年家事法官根植于心的行动自觉,成为优化“案件比”最好的形式表达。“打开心结”“审执一体”“督促履行”是贾汪区法院追求“少年家事审判无执行”目标的三大秘诀。

  ■打开心结

  案结事了情更真

  离婚纠纷案件占婚姻家庭案件的80%以上,是家事案件的主体,情感纠葛是离婚纠纷案件的根源,打开心结则是调解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秘诀。

  抚养纠纷表面上呈现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争议,实质上是离异夫妻之间不信任、不合作、不配合导致的掣肘与对抗,打开心结则是彻底解决问题的核心,调解解决成为化解少年家事案件的首要选择。

  “在调解理念上,坚持没有调解不了的案件,只有没有做到位的工作;在调解方法上,坚持情绪疏导、感情修复、打开心结、实现双赢;在调解步骤上坚持查明基本事实,明晰双方认知层次差异,探寻双方可以接受的平衡点;在调解目标上,坚持调解结果类同于判决结果,实现实质上的公平正义;在调解效果上实现当事人认同、社会认同、法律同仁认同。”2021年9月,时任贾汪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马伯亚在与少年家事干警座谈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女方赡养公婆同时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儿子,男方出轨并与第三者育有非婚生子女,因没有办法妥善处理而提出离婚,事情暴露后,男方因重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父、其子先后提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请求,因男方全方位对抗,又无财产执行,两起案件最终只能按“终本”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家事补偿、抚养费的给付及精神损害赔偿都面临不能履行的尴尬境地。家事法官耐心听取了男方的辩解,多方位、多层次、多视角与男方进行了沟通,父母的渴望、亲邻的看法、子女的心声、社会的评价、法律的规定,不断敲打与叩问男方紧闭的心门,终于,男方打开了心结,看清了依法补偿方是未来唯一的光明大道,唯有足额补偿才能弥补多年来对妻子及父母子女的亏欠,最终同意对女方进行足额补偿,双方和平分手,同时化解了两起“终本”案件。三年过去了,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如期履行,没有拖欠。

  “没有人会拒绝你真诚地对他好,打开心结,是贾汪区法院家事调解率高、调解效果好的重要心法。”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刘建航这样认为。

  打开心结,还让离婚纠纷案件和好率持续攀升。贾汪区法院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开设“幸福家庭讲堂”,让和谐婚姻、幸福家庭观念走进千家万户,惠及广大群众。三年来,辖区离婚纠纷案件数量没有明显的上升,而诉讼离婚调解和好率超过了51%。

  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6岁儿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每两周可探望儿子一次。四个月后,女方提起探望权诉讼,男方则提起抚养费之诉。

  女方主张不能如期探望,故不支付抚养费;男方主张女方每次探望后,儿子情绪受到太大波动,故拒绝女方探望。

  少审法官安排本次探望在法院“儿童守护室”进行,女方在探望儿子时,果然情绪悲伤,儿子情绪受到负面影响。少审法官则与女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并邀请本院法官助理、心理咨询师曾洁为女方进行心理疏导,女方认识到问题的症结在自己后及时调整了心态,积极面对未来。后来,双方的问题解决,没有进入执行程序。

  “打开心结,‘死亡’婚姻得以和平分手;打开心结,更多的是挽救了一个家庭。”马伯亚这样评价。

  ■审执一体

  只要行动即显效

  一般的民商事纠纷,法院审判适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强调的是形式上的公正,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而少年家事纠纷更多的是适用夫妻平等、养老育幼、分享利他、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强调的是实质上的公正,维护婚姻家庭整体利益。“在家事领域中,应避免作出履行不能的判决;在抚养费的数额确定上,要考虑实际给付能力;在一些涉及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特别是一些因过失引起的侵权案件中,可以考虑确定赔偿总额,分期履行的办法,缓解突发事件给过失侵权方带来的突然打击。”马伯亚认为。

  “王庭长好,赔偿款已如期履行,谢谢你!新年快乐!”

  “太好了,新年快乐!”2023年12月31日,贾汪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王道强接到当事人李龙龙的电话,高兴地回复。

  小李、小张、小孙三人系某初中同班同学,在一次玩耍过程中,小李被两位同学误伤,经鉴定小李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损失依法计算为33万元,诉讼中依法认定三人均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小张应赔偿15万元,小孙应赔偿9万元,小李自负9万元,经过多轮协商,三方对过错比例和赔偿数额予以认可。

  在赔偿款给付时间上,两方发生了争议。小张兄妹二人,姐姐读大一,需要父母的供养,前几年贷款购买二手房,每月贷款4000余元需要偿还,该案在诉讼过程中,经调解已先期赔偿5万元,再一次性拿出10万元确实存在很大的困难。小孙兄弟二人,因家庭变故,欠债50万元尚需偿还,本案已先行赔偿2.4万元,尚欠6.6万元一次性支付也不现实。

  在付款时间问题陷入僵局后,王道强带着小李的父亲李龙龙到小张、小孙家中探访,最后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赔偿方案:小张及其父母每月偿还4000元,两年还清10万元,小孙及其父母每月偿还4000元,一年半还清6.6万元。四个月过去了,案件按预定的方案如期履行。

  对于突发性的侵权案件,特别是过错责任为过失时,突发事件给受害方及其家人带来痛苦,对过失侵权方来说未尝不是灾难。

  对此,王道强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他表示:“审判执行本来就是一个整体,高质量的审判本身就包含着判决可以执行,可以自觉履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家庭财富不断积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审执一体必将是法院审判必然要考虑的重要内容。目前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审判执行分开是不得已的办法。少年家事纠纷的伦理性、身份性、公益性、情感性特征,为通盘考虑审执一体提供了可以操作的空间。”王道强说:“审执一体,公平正义看得见,本质上体现的是对人的尊重与关怀。将理念转换成实践,‘少年家事审判无执行’并不难,只要行动即显效。”

  ■督促履行

  跑好最后一公里

  能否“一次性解决”,当事人的态度是关键,法官的关注亦不容小觑。许多时候,给付方缺少履约的动力,有的是面子上磨不开,有的是有反悔之意,有的是记错了履约日期,还有的是履约确有困难或希望通过法院转交。贾汪区法院少年家事法官坚持一种做法,即对生效文书有跟踪问询督促履行的习惯,一个电话、一句问候、一次沟通,都可能避免一个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特别是近年来,网络的完善为这一不成文的制度提供了更加安全和便捷的条件,使这个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三年来,贾汪区法院每年都有300件左右具有执行内容的案件通过督促得到履行,少年家事案件仅有不到5%进入执行程序。

  在一起涉少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肇事方仅投保交强险,按判决书,肇事司机还应一次性赔偿受害人120万元。肇事方表示服从判决,但没有能力履行,如果强制执行就主动到法院接受司法拘留。主审法官通知双方到庭协商,达成了先支付60万元、余款六年内付清的和解协议,案件没有进入执行程序。

  对于探望权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费时、费力、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且执行效果不好,而一旦双方有一方情绪化,就必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少年家事法官利用生效文书督促履行制度,几乎拦截了90%以上的可能进入执行程序的探望权纠纷案件。

  对一些抚养费纠纷案件,因绝大多数是按月履行,容易造成反复循环申请执行,既浪费司法资源,更造成了“案-件比”的虚高,利用生效文书跟踪履行制度,多打一个电话、多一分关心、多给一点精神上的鼓励,就能成功地避免绝大多数的相关案件进行执行程序。

  “生效文书督促履行制度是解开心结、审执一体的自然延续和司法为民、人心向善的自然表达,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一次性解决’理念的必然行动,也是贾汪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无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王道强如是说。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