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四个坚持” 提升执行质效
2024-02-28 14:19: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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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正义不能只停留在一纸文书上,更要让群众切实“握”到手里。在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道路上,我院坚持协同理念,着重从四个方面发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坚持执行集约化,提升执行效率。深入落实执行中心实体化,由院长直接领导执行工作,执行局局长抓具体工作落实和组织推进。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运行职能,简化执行流程,将执行管理、线上查控、文书送达、查封扣划、失信限高、悬赏发布、数据报表、卷宗录入等功能集于指挥中心一体,辅助性措施、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使执行小组轻装上阵、繁简分流。2023年以来,我院共审执结案5783件,执行到位金额5.02亿元,执行集约化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和集中攻坚克难精力。

  坚持审执一体化,减少执行阻力。将执行工作纳入诉源治理之中,推进“三官一律”“一村一法官”工作,形成“村(社区)级调解、乡镇(街道)级调解、县(区)级调解”层层递进的矛盾三级排查化解合力,化解纠纷209起,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产生。坚持重心下移,推进审执一体有机结合,将执行工作落实到派出法庭,由法庭负责案件的法官直接执行,促使法官在审判时多考虑判决的可行性,多从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赔偿能力等因素进行反复、全方位的思考后作出判决,并通过人民法庭干警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解决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的难点,提高执行效率。2023年以来,在人民法庭受理的137件执行案件中,结案137件,执行到位金额1573万元,平均执行天数43天,在执行力度和速度上得到了良好的统一。

  坚持善意文明理念,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执行强制措施。针对28家涉企执行案件,在企业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后,第一时间为企业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帮助企业在行政许可、金融借贷、招标、投标等方面修复信用,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同时,主动将自动履行信息向征信机构推送,确保企业信用信息及时更新,降低企业因涉诉而带来的影响。

  坚持司法救助兜底,释放执行温度。执行不能是执行工作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的难题,面对群众的殷殷期盼,我院立足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司法改革的职能变化,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严格遵照要求推动相关延伸服务,对司法救助当事人采取详尽掌握情况、大力解决实困、积极提供帮助、加强衔接配合等举措,尽最大努力为特困申请执行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至今,我院累计向13个困难家庭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28.9万元,有效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和社会影响力,切实使司法救助在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积极意义。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