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
2024-03-08 15:55:46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请介绍一下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特点?

  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是举国关注、举世瞩目的盛会。刚才,张军院长代表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报告工作,向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讲述新时代中国司法故事,阐释中国特色司法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亮点纷呈、特点鲜明,重视理念阐释,重视法治引领,重视回应关切,重视以案释法。概括来讲,就是贯穿“一条主线”,呈现“三个担当”的突出特点。

  “一条主线”就是“能动司法”。“能动司法”是贯穿报告全篇的主题主线,更是审判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的凝练表达,这也充分印证了报告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全国法院、广大法官“拼”出来、“干”出来的!所谓“能动司法”,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前提下,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真正做实讲政治、顾大局,通过积极能动地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简单说,就是反对机械司法、就案办案。能动司法的本质,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判领域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实践。

  “三个担当”的突出特点体现在报告字里行间:一是忠诚履职的政治担当。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生动反映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公共安全治理,到助推金融法治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从力解中小企业急难、做实以执行促发展,到做优企业合规改革、助“危机”企业寻“新机”;从抓实诉源治理、促推社会治理,到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彰显中国法治智慧……处处体现以能动司法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政治自觉,努力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政治担当。二是如我在诉的为民担当。“人民”二字力重千钧,报告正是交给人民的一份答卷,其中人民(群众、百姓)这样的词汇处处可见,更重要的是报告处处体现“如我在诉”的意识情怀。无论是治理网络暴力、支持正当防卫,还是关护老年人权益、引领校园保护,或者维护外卖小哥权益、保障线上加班“离线权”……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报告都积极回应。再有,“案-件比”、“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的设置,“有信必复”、交叉执行的推进,这些看似法院内部的事,背后体现的都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视角、立场。同时,报告注重以案释法,以“如我在听”、“如我在看”的理念,生动讲述62个案例,力求让老百姓听得懂、喜欢听,进而理解法院的价值考量、案件裁判中蕴含的法理事理情理。三是引领发展的法治担当。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报告讲“坚持办案就是治理”,就是注重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发展、对法治进步的引领作用。报告中的举措、案例,以及109组数据,很多都融入了引领社会发展、引领法治进步的时代内涵。比如,明确“知假买假”仅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治理高额彩礼促进回归“礼”的本质,都是通过法治方式处理社会争议性话题,引领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的养成。报告还强调“金融行为须合规,高管违法要严罚,中介失职必追责”,包括对知识产权领域“钓鱼式维权”予以遏制,都体现出立足司法、引领发展的法治担当。

  2、除了报告本身,能不能再用比较简短的语言给我们介绍一下法院整体的工作呢?

  刚才我们讲到了,“能动司法”是贯穿报告的主线,实际也是过去一年司法审判工作最鲜明的特点。报告回顾工作部分各大标题均有“能动”一词,“能动司法”体现在为大局服务与为人民司法、诉源治理与个案审理、履职理念与履职方式方方面面。毫无疑问,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始终是法院主要工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比以前更高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在这种形势下,法院如果只是单纯地就案办案,收多少、办多少,不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不考虑案件办理的效果,不与行政机关、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就会使案件越办越多、审判质效得不到保障,以案件办理促推社会治理的功能得不到发挥,也就无法履行好全面依法治国赋予人民法院的更重责任。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以“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强调以能动司法扛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人民法院新的更重责任,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这里还想特别说明一下,能动司法关键在于做实。紧扣一个“实”字,也是报告叙事和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关键词。报告中“做实”、“抓实”等各种“实”字共计出现95次。各大部分,包括做实为大局服务、做实为人民司法、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抓实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等等,都在强调做实、抓实,体现的是人民法院谋实策、务实功、求实效的思路和作风。这是因为有的工作,党中央有明确部署,实践中做实做优还不够,必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有的工作必须创造性开展,更得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司法规律,求真务实去做。“做实”归根到底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落细、落到实处,以公正严明司法的实际行动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

  3、各方面都很关注金融。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是去年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报告也专门讲了这方面的情况。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么?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活,经济就活;金融稳,经济就稳。近年来,金融案件连年增多,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金融案件303.2万件,同比增长8%。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一体推进解纠纷、防风险、促治理,做了大量工作。比如,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助力化解金融风险。报告提到的易安财险重整案,这是全国首例保险公司破产重整案。法院指导管理人制定破产重整方案,三个月内完成破产重整工作,债权全部得以清偿,7000多名投保人利益没有受到损害。类似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涉及房地产等不同领域,法院积极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对化解风险、稳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依法促进规范资本市场秩序。一些公司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权益,也影响市场信心。报告提到,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发行中虚增营收3亿元、少披露银行借款10亿元,诱导消费者购买其增发股份,法院不仅判令公司赔偿投资者,同时判令公司高管和疏于核验查证的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让那些在资本市场违法“圈钱”者、助纣为虐者付出沉重代价!再比如,加强金融领域诉源治理。我们上面提到坚持能动司法、不能就案办案。法院在依法办理金融案件的同时,深入分析案件反映出的金融领域治理问题,及时作出预警,助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报告谈到,针对信用卡和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持续增长反映出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2号、4号司法建议,促进提升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收到良好效果。

  4、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报告提出司法要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老娘舅”作为自己人,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发挥着怎么样的特殊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去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部署,人民法院积极作为,制定了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7条意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落实落细,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报告在这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充分体现依法平等保护的做法和成效。比如,有力支持民营企业反腐败、“打内鬼”。民营企业对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关注,非常需要执法司法部门的支持。2023年法院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件6779件8124人,案件数跟上一年相比增长了将近30%,应该说力度很大了,并且目前我们还在推动完善相关立法。再比如,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有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创业发展过程中,因管理不当、违法经营等陷入困境。罚是要罚,但“不能罚死”。该严管的要严管,猛击一掌、严加管教,同时该厚爱的更必须厚爱,苦口婆心、耐心劝导,这就是“老娘舅”,真厚爱、真严管!对于符合条件、可以挽救的企业,法院促其合规整改、规范发展。比如,某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检察环节合规整改未达标被公诉,法院并未一判了之,而是推动该公司真合规真整改,经评估合格,免予刑事处罚。该公司合规后逐步恢复生产经营,2023年实现产值近3亿元,数百名员工全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法院还把合规改革从刑事领域拓展至民事、行政、执行等领域,去年办理了1711件相关案件,促使一批企业走上合规经营之路,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5、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报告专门讲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组合拳”,请您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知识产权保护旨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创新之火”形成“燎原之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以有力司法保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产业升级。报告从三个角度介绍了情况,可以概括为“三个注重”。第一,注重做实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目的都是牟取非法利益。如果侵权获利巨大、维权成本高昂、惩罚不痛不痒,那么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一句空话。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治侵权行为,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使企图侵权假冒牟利的经营主体敬畏知止。报告提到,2023年人民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结知识产权侵权案件319件,同比增长117%;判赔总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特别是涉“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法院判赔金额高达2.18亿元,并且在执行中促成和解,侵权方获得使用许可,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刷新了国内相关案件纪录。第二,注重规制权利滥用。知识产权权利滥用不仅损害公共利益,甚至阻碍创新。实践中,有的企业边“放鱼”边“收割”,短期内向法院提起成百上千件的所谓“维权”诉讼,通过诱发诉讼获利竟远高于正常经营。法院坚决依法遏制“钓鱼式维权”。报告提到,某公司宣传其“自助建网”软件可“免费”下载使用,却以用户未在网站页面保留其版权标识等为由,提起诉讼9000多件。法院审理认为如此大批量诉讼根源在于权利人经营方式不当,靠索赔获利不应支持,故依法大幅下调判赔标准,批量诉讼应声而落。第三,注重引导合作共赢。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之间往往有竞争关系,也有合作机会。我们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消除分歧。报告中提到了国内两家独角兽企业,各自拥有专利接近千项,但双方相互提起多起专利侵权诉讼,影响创新发展。人民法院经过调解,促成双方一揽子和解,并达成未来专利许可合作意向,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都非常好。

  6、三年疫情结束,国际贸易迅速回暖,当然不可避免的,纠纷也多了。怎么处理呢?报告提到了一个词,“东方经验”,这是咱们的特色,您能介绍一下具体情况么?

  中华民族强调“和为贵”。有了矛盾纠纷,找个中间人主持,双方各退一步,达成都能接受的局面,逐渐发展形成了调解制度。因为具有方便快捷、和睦解决、成本低等优势,调解制度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实践中,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仅仅在国内,还“漂洋过海”适用于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报告中提到,人民法院促进诉讼与调解有机衔接,便捷高效化解了多起国际商事纠纷。比如,最高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中外当事人,标的额人民币10亿元的纠纷案,并一揽子解决境内外多起关联诉讼,最大程度修复商业合作关系。像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人民法院把中华优秀法律文化融入涉外审判,用“东方经验”解开中外当事人“法结”“心结”,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法治理念、法治智慧。

  7、绿水青山、碳达峰碳中和,这些都是网络热词。依法保护环境,法院做了很多工作,报告也有专门的介绍。您能给我们介绍几个案例么?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去年还专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这方面的情况。从数据上看,2023年,各级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2万件,同比下降5.8%。其中,涉环境污染案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1.5%、8.2%。这反映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普遍增强,违法违规的行为少了。与此同时,2023年人民法院审结涉碳案件108件,同比增长21.3%,这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这样的新任务新要求密切相关。报告中提到了两个案例,从不同维度展现了环境司法保护的理念与成效。首先,我们来看一起环境影响评价造假案件。林某某等人在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伪造927份环评报告并售卖,涉及全国多个行业建设项目,影响十分恶劣。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相关责任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终身禁止环评执业,充分彰显了深化源头预防保护、强化全流程惩治犯罪的坚定决心。还有报告中提到的“弃风弃光案”。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的电。某电力公司未能全额收购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量,社会组织对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不是对违法的公司一罚了之,而是积极促成调解和解,公司承诺将投资数亿元用于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提升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输送能力,更好履行全额收购的法定责任。此案办理同时维护了企业利益、环境利益,促进形成“法定义务须履行,‘弃风弃光’不可行”的共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8、最高法报告讲到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报告还介绍了对很多群体的保护,比如老年人,比如外卖小哥,法官如何做到“如我在诉”?

  什么是“如我在诉”呢?我这里举个例子。去年3月15日,张军院长到最高法履新,3月16日召开的党组会上,鲜明提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很朴实的一句话,就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诠释了“如我在诉”。法官不仅要依法居中裁判,更要多想一想,如果我是当事人,希望法院怎么做?

  比如您刚才提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老旧小区为了方便老年人出行而加装电梯,绝大多数住户都同意,一两户不同意的提起诉讼,要求拆除。法院认为当前方案是合理的,本来可以简单地直接依法判。但判完之后呢?邻居们怎么相处?特别是老人年纪大了,总会遇到一些难事,还得指望远亲不如近邻呢。所以法官积极释法说理,促成达成和解,既解决了老年人上下楼难题,又促进维护睦邻友善,让老年人和家人都免除了后顾之忧。

  再比如,外卖小哥权益保障问题。有的用人单位善于运用法律,这个善于是打引号的。用人单位和服务公司签订外包合同,服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最后与外卖小哥签订承揽合同。明晃晃的劳动关系,层层转包成了承揽关系,法律属性变了,保护力度大打折扣。遇到拖欠工资之类的问题,法院能机械地按照法律,认定承揽关系么?当事人怎么想?老百姓怎么看?所以,法院识破这种“障眼法”,依法按照劳动关系支持小哥合理诉求。这些都是“如我在诉”的鲜明例证。

  9、有两类群体我们都会遇到,也都很关注,那就是医生和老师。医患矛盾、家校矛盾这几年频频在网上引起热议。处理这类问题,法院是什么态度呢?

  教育、医疗是重大民生问题,和每个家庭都密切相关。保护患者权益和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学生权益与支持学校依规管理,一直是“两难”问题。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法、理、情有机融合,善用法治智慧努力办好一件件“小案”。比如,报告中提到的小学生体育课意外受伤案。上体育课受伤的情况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但实践中也并不少见。媒体报道,有的学校因为怕学生受伤,而不敢组织学生开展户外活动,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有。在这个案件中,家长起诉了学校,法院考虑到体育老师已经指导学生热身、讲解动作要领,并全程在现场指导,校方已尽必要教育管理责任和救助义务,因此依法认定学校不担责。这样的裁判,传递出的规则是,对依规教学的学校不能“求全责备”,施以过于严苛的责任,让学校该组织体育运动就组织体育运动、该安排户外活动就安排户外活动,根本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角度讲,依法保护学校就是更好保护学生。再比如,报告中提到的学生校内“抽凳子”玩闹受伤案。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学校强调学生守则,老师也经常提醒、教育,已经充分履职尽责,法院判决学校不担责。民法典还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学生已经十几岁了,有一定的社会认知能力,明知有风险却还那样去做,理应承担责任,因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应该由其父母承担。父母为自己孩子闯的祸买单,本身也是一种警示,有利于督促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同样的道理,保护医生就是保护患者,依法保护医生是为了更好医治患者。人民法院一方面严厉惩处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患者权益,另一方面依法认定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明确医疗机构善尽诊疗义务,或者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不担责,让符合规范的诊疗活动有保障,让全力救治患者的医生受保护。

  10、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始终牵挂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去年法院在这方面有哪些亮点做法呢?

  最高法院党组反复强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在“抓前端、治未病”。法院不仅要做好司法审判环节的保护工作,更要向前发力,与学校、家庭、社会、政府等联动形成保护合力。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民事案件占绝大多数,刑事、行政要少的多。所以,去年最高法院推进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以民事审判部门为基础整合审判力量、完善审判机制,不仅有利于实现个案办理最佳效果,还能通过办理大量案件发现和促进解决家庭、社会等保护中的短板,切实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到实处。报告介绍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点工作举措:一是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比如,对“姐弟坠亡案”、假借恋爱性侵多名幼女案等被告人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昭示法律和伦理底线不容挑战。二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做好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痛心悔过、重回社会。2023年对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7690人,同比增长63.8%。三是依法履行家庭教育指导职能。问题孩子多出自问题家庭,家庭教育缺失引发的问题日益凸显。为此,法院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立足办案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报告中提到的未成年人孙某,因为父母养而不教,进而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法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合力帮助孙某回归正常生活。

  11、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随着社会发展,家庭关系也越来越复杂。报告提到“社会在发展,司法须前行”。请您介绍一下法院具体是怎么“前行”的?

  “清官难断家务事”,再难的事到了法院,也要给个说法。这个说法,不仅仅停留在具体纠纷的解决上,更要适应家庭关系的新变化、新特点,通过“定分止争”厘清权利、义务、责任”,树立规则,引导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比如,近年来,婚前同居现象越来越常见。同居不是婚姻,相互之间不属于家庭成员,受到暴力伤害如何寻求救济?报告中提到,牟林翰凌辱同居女友致其自杀,法院认定他构成虐待罪,确立婚前同居施暴须以家庭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规则。这就是司法跟着社会发展在前行!司法的前行,不光是体现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在其他方面也同样如此。比如,网络时代,不少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上班不局限于坐在办公室,手机、电脑在手,哪里都可以办公。那么新问题也来了: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工作算不算加班?对此,人民法院明确,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作为线上“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让在线工作有收益,离线休息有保障!这也是司法在与时俱进、前行!

  12、每到年底,“立案难”都会被频频提及,去年这个问题好像很少见到,法院是怎么做的?

  过去,有的法院为提高年度结案率,在年底少收案甚至不收案,给人民群众造成困扰。最高法院这些年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去年,结合主题教育检视整改,最高法院深入调研、科学重构了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将“年度结案率”调整为“审限内结案率”。根据这个新的指标,考核结案率的时候,对于年底新收到的案件,因为未到法定审理期限,所以不计入统计范围,法院就不用顾虑新收案件对结案率的影响,可以做到应收尽收、应立尽立。2023年底,全国法院立案形势整体平稳。

  “审限内结案率”只是一个方面。重构后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26项指标,每一项指标都有针对性地解决一类问题。比如,设置“案-件比”指标,用老百姓的一个“案”子,与经历若干司法程序统计的多个案“件”之比,引导法官将目光从“案件结没结”转向“矛盾解没解”,力争把每一个办案程序、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又如,将一审后服判息诉率改为上诉率,更直观地以当事人是否满意来评判案件质量;将发回改判率单一指标改为被改判率、被发回重审率,通过分别统计,引导法官可改判的不发回,减少当事人诉累;等等。指标体系的重构、优化,带来一系列积极变化。去年全国法院21项指标同比趋优。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我们一直在努力!

  13、执行难究竟难在哪儿?去年法院执行工作的最大亮点是什么?

  执行工作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大力支持下,执行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仍需久久为功。针对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人民法院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区分“失信”与“失能”。同样是不履行法院判决,有的是有能力履行却恶意逃避、抗拒执行,有的是因为家徒四壁、确实无能力履行。前者属于“失信”,后者属于“失能”。情况不同,采取的措施也应该有所差异。人民法院区分“失信”与“失能”,对“失信”加大惩戒力度,对“失能”不纳入失信名单,而是积极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方式推动解决。报告提到,纳入失信名单的同比下降3.1%,及时修复信用从名单中移除的同比增加15.9%,“一降一增”正是把执行规范化、人性化落到实处的体现。二是力推交叉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程序。人民法院落实这些规定,把执行积案难案选出来,交由异地法院执行。去年10月以来,异地交叉执行案件10767件,取得实质进展4203件,执行到位206.7亿元。对于本地难以执行,交叉执行却很快有进展的案件,都会进一步深查难以执行的原因,视情追责问责。这些取得实质进展的案件,将有助于促进其他执行积案和一般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带动执行工作发生根本性变革。三是做实以执行促发展。强制执行不是不计后果的机械执行,不能出现“执行一个案子,搞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负面效果。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适用执行措施、合理选择执行财产,通过“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方式,多做“放水养鱼”之事,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14、诉源治理是法院去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审判任务本身就很重,为什么还要花大气力做这件事?

  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收案量以年均13%的速度爆炸式增长,2023年达到4557.4万件,法官年人均办案357件。案多人少制约着办案质效提升。特别是,如此多的纠纷进入法院,反映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落实还不到位。2023年诉至法院的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结案近1200万件。如果相关领域治理措施更加完善,实现抓早抓小,这些在法院调解成功的纠纷就可以并且应当在乡镇、社区、行业专业领域得到化解,不至于激化、复杂化甚至诉至法院。

  人民法院抓诉源治理,就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办案促推国家和社会治理,让矛盾纠纷不发生、少发生,或者发生以后在更前端得到有效化解。报告介绍了人民法院促推诉源治理的两方面举措。一是更好发挥调解作用。切实担起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在巩固诉调对接工作成效、推进“总对总”多元解纷的同时,推动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至村镇、社区、行业,做实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深化用好司法建议。司法建议重在堵制度漏洞、补治理短板。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相关规定,以规范促实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出1至5号司法建议。5份司法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动回函答复,提出具体措施,积极协同落实。今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被建议单位座谈会,共商建议落实问题。目前一系列制度举措有力推进,成效初步显现。比如,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信息共享已实质启动;多个部门将就信用卡纠纷源头治理联合发文;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专项行动;主管部门已研究制定将诉源治理纳入保证保险日常监管的具体举措;相关部门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计划尽快出台政策措施;等等。在最高人民法院示范带动下,各级法院跟进发出司法建议9429件,携手相关部门力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15、报告提到“办案就是治理”,您能解释一下什么意思么?

  审理案件是法院的主责,一切工作都要立足这个主责。但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必须在能动上下功夫。一方面,办案本身就是治理。法院审理案件、定分止争,这本身就会对社会治理起到一定影响。是因循法条、机械司法,还是有机融入天理人情,贯彻体现宽严相济政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治理效果大不一样。比如,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增多,其中大多数都是“帮信罪”。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盗窃罪长期居刑事案件前两位,而帮信罪已经连续几年居于刑事案件第三位。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帮信犯罪案件10.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25.4%。实践中,一些学生受蒙蔽给电诈犯罪分子提供“两卡”而涉案。“两卡”就是手机卡、银行卡。罪不重,但涉及面广!一些在校或刚毕业学生由“校门”进“牢门”,不仅本人重归社会参加就业面临诸多障碍,而且亲属也会受到一定影响,这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人民法院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方面打蛇打七寸,严惩幕后“金主”、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另一方面对受蛊惑出售出租“两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沦为电诈“工具人”的在校及刚毕业学生等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加强教育警示。这就是在办案中治理。另一方面,以案促治、引领法治更为重要。通过司法办案,发现类案高发频发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研究完善司法政策措施,促进问题解决。比如报告专门介绍的防治网络暴力问题。近年来,网络暴力问题比较突出,被形象地称为“按键伤人”、“按键杀人”。去年,公安部部署开展“净网2023”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过程中,最高法院主动商最高检、公安部,推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网暴案件的公诉标准和程序,通过公权力为受害者撑腰。报告写到,去年网络诽谤公诉案件同比增长10.3%,判决有罪人数增长102.4%,还例举了杨某通过网络实施侮辱犯罪被判刑的案例。这就是以案促治的效果。

  16、刚才,您提到了以案促治的问题。近年来,高额彩礼、知假买假等问题引发关注,请问法院是如何通过司法审判促进相关问题治理的?

  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因彩礼返还曾引发治安问题,甚至是恶性刑事犯罪。实践中,哪些属于彩礼,彩礼是否返还,如何确定返还比例,也一直没有明确标准。对此,最高法院制发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既尊重传统习俗,又明确禁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依法遏制高额彩礼,让彩礼归于“礼”,而不只是“财”。新规内容比较多,我举两个例子,比如,彩礼是为了结婚给的,是不是说只要结了婚,哪怕过两天就离婚,也不需要返还了呢?新规明确把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返还多少的重要考量因素。再比如,双方交往期间在重要的节日、纪念日有时候会相互发红包、转账、送贵重礼物,分手了要不要还?新规明确,要准确划清彩礼和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的界限。

  “知假买假”问题也是如此,支持索赔有利于惩治假冒伪劣,但也存在借维权敲诈等现象,该如何处理?多年来标准不一。对此,最高法院发布涉“知假买假”典型案例,亮明惩治造假售假的态度,同时明确只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什么叫“生活消费”范围呢?报告举了个很生动的例子,某人分46次买46个过期咸鸭蛋,一次一个,两块多钱,然后要求十倍的惩罚性赔偿。按照法律规定,单次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赔,46次,每次一千,应该是四万六。法院认为,一次买一个,分46次买,这不是“生活消费”的习惯。但是一共买46个,家里吃,这个数量是符合消费习惯的。所以按照总价100多块钱,乘以十倍,一共判赔了一千多。这样,不仅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发挥对“制假售假”有力监督作用,形成“鲶鱼效应”,而且能够有效遏制借维权名义敲诈,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公众、商家广泛认可。

  除了高额彩礼、“知假买假”等,报告还介绍了“宠物伤人”“钓鱼式维权”等治理问题。面对两难选择,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求稳”和“引领”的关系,不仅化解个案纠纷,更通过裁判确立行为规则、传递价值导向,引领法治进步、社会进步,以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正。

  17、《第二十条》这部电影在春节档火了,讲述的是正当防卫的故事。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一组涉及正当防卫的数据,“两高一部”2020年出台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之后,2021年至2023年,仍有77名被告人被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报告中还举了一个案例,这说明什么问题?

  刑法第20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最高法牵头,2020年“两高一部”出台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然后就万事大吉了么?并没有。正当防卫在实践中适用起来依然很难。电影《第二十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难题。

  真实的案件远比小说、电影复杂,有时候,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或者是互相斗殴,界限并没有那么清楚。特别是,老百姓讲究“死者为大”,一旦出现人命,即使确实属于正当防卫,在认定的时候也需要顶着很大压力。电影中,死者的家属带人到司法机关闹事、施压,就是这种情况。

  最高法报告中介绍了一个正当防卫案例。付某酒后夜间到马某家砸门,叫嚣着要杀人,马某跟他说找错人并报警,付某不予理会并继续闹事,砸碎多片窗户玻璃,马某拿着刀开门出去制止,两人就扭打到一起去了。在这个过程中,马某手部、背部受伤,付某被刀伤了多处,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那么,马某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并不是那么简单就有一致意见。这个案子,经历了一审、上诉、抗诉、二审发回,法院坚持认定马某属于正当防卫、无罪,过程确实不容易,

  您刚才提到,2021年至2023年,仍有77名被告人被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充分说明了这种不容易。不过我们始终坚信,“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能停留在口头上,“第二十条”已经被唤醒,必将持续落到实处。

  18、去年法院提出“有信必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采取了哪些措施?

  群众利益无小事。有的群众来信得不到回复,就会接二连三、重复信访,并且心里就会有怨气。长此以往,损害的是司法公信力,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深入调研,要求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和气力推进“有信必复”,再难也要做到、做好!首先在“必复”上下功夫,就是来信必须得及时、按期回复,这是基本的态度问题。我们制定了人民法院办信规程,明确要求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应复尽复、3个月内实质性答复、未办结的每月反馈进展。去年9月以来,全国法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19.1万件,期限内回复率91.4%;实质性答复10.7万件,期限内答复率95.6%。因来信不复、回复不及时导致的重复信访、矛盾累积问题得到初步治理。及时回复只是基础,更重要的是让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得到实质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带头,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报告中提到的“停尸不化”14年“骨头案”等一批陈年积案,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包案、会同高级法院院长一起推动化解的。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社区工作者等参加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活动,既解“法结”,更化“心结”。

  这里我再举个“有信必复”的例子。某集团公司给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寄了一封信,反映其持股的公司已破产,但长期未注销,影响集团资信和正常生产经营。最高法院收信后积极解决,不到一个月就协调依法注销破产企业,信访人说,“没想到只花了十块钱邮递费,就解决了几个亿的事儿”,由衷表达对“有信必复”工作的赞许和感谢。

  19、最高法院反复强调行政审判要秉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理念。请您介绍一下法院在这方面的做法?

  近年来,行政案件上诉率较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无论是老百姓不服上诉,还是行政机关不服上诉,影响的都是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甚至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信赖。对此,法院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主要从三个方面去促进解决。一是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从源头上减少不应有的行政争议。我们分析了一下,2023年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中,涉及“城建”、“资源”等五个行政管理领域的案件占比58.5%。那就得从重点领域入手。各级法院会同这些案件数量较多领域的行政机关,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统一行政执法司法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举个例子,西安中院就劳动争议多发问题向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人社局回函提出18项改进措施,联动开展诉源治理,半年内当地诉至法院的劳动争议纠纷从2022年同期的5218件降至4436件。某省行政案件上诉率一度高达95%,法院专题分析后报告党委政府,会同行政机关落实依法行政、实质解纷,现已降至63.8%。二是促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的行政争议并不一定非得诉讼到法院,如果能在行政复议环节、由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解决,效果更好。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特别要求,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此,最高法院会同司法部举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强化一体、联动履职意识,推动行政违法行为更多通过复议纠正,减轻老百姓讼累,也有利于维护政府公信。三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我们要求,法院判决如果依法不支持老百姓诉求,不能一判了之,必须耐心释法说理,让老百姓心服口服;裁判不支持行政机关的,也不能就案办案,要会同行政机关从源头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这些工作,都是监督,也都是支持!

  20、报告提到“充分发挥律师促公正、促治理作用”,“促公正”大家并不陌生,“促治理”好像是个新说法,这背后体现了什么样的考虑?

  律师不仅是司法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律师可以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此,人民法院在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同时,引入律师参与多元调解、市场化调解等工作,激发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能动性。报告介绍了这方面的情况。比如,报告中提到的杭州中院会同司法局、律协、工商联、贸促会构建起律师调解为主的解纷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市场化解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解纷途径。两年来律师调解员成功化解纠纷2.4万。此外,最高法与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了“四方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律师作用发挥的堵点问题。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也得到了律协、广大律师的鼎力相助,一批优秀推荐案例已经入库。这些都是人民法院联动律师共同“促治理”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还将持续深化、拓展。

  21、刚才,您提到律师界参与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我们知道,人民法院案例库前不久正式上线了。请您介绍一下这个案例库的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法治产品。为了解决案例指导不规范、不及时、不系统、不一致、难检索等问题,更好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2月27日正式上线运行并向社会开放。

  案例库的功能分成两个方面:一是面向法院,对于案例库收录的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法官办案必须依法参照;对于各级法院和社会各界、有关单位推荐并经最高法院审核入库的案例,法官办案必须参考。二是面向社会,案例库面向社会开放,供当事人诉讼、律师办案、学者科研、群众学法使用。当事人、律师通过查阅入库案例可以明确诉讼预期,减少无谓的起诉、上诉、申诉、信访等。当前,已入库案例达到3711件。

  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标志着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迈出关键性的一步,但这只是起点。补充、清理、替换等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合力把案例库建设得更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多的高质量“法治产品”。

  借此机会,我也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法答网”。这是人民法院去年开通的一个内部平台,法官遇到法律适用问题的,可以在网上提问,由上级法院专家解答。去年7月正式上线以来,深受一线法官欢迎,累计提问28万件,答疑23万件。我们选取具有典型性、前沿性、疑难复杂的法律适用咨询答疑,向社会公开发布,发挥释疑解惑交流、促进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第一批、第二批精选问答已经于近日发布,其中涉及网络主播带货、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股东出资、比特币“挖矿”案件合同效力认定等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欢迎大家关注。

  22、这些年,法院工作越来越受到关注,各方面的监督多了,法院会不会感到压力,甚至是烦恼?

  自觉接受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广泛听取民声民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也有利于在监督中汇集民智,促进完善法院自身建设。所以,会不会感到压力,甚至是烦恼?关键看自己怎么想、怎么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反复强调,要树牢“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又持续加强内部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推动发展。我们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代表审议意见、日常建议,及时将代表建议落实到司法政策和举措中。比如,针对代表高度关注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我们出台办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全国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办理政协提案,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我们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国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5万次,同比增长12.6%。我们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去年最高法院专门召开会议,聘任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149名人士担任第四届特约监督员,请他们从政治、社会、各自专业角度,“跳出司法看司法”,对司法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帮助支持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我们还自觉接受媒体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共同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共促法治中国建设。

  人民法院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监督我们的工作,大家的每一条意见建议都是人民法院不断改进工作的财富,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与大家一道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3、“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请您谈谈如何理解,并简单介绍一下2024年法院的重点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反复强调,“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毫无疑问,公正与效率都不可或缺。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不考虑公正、不考虑效果的效率是低效率、负效率,这样的越快其实越慢,更背离了公正!同时,效率也要兼顾,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迟到的公正”总比不到要好,但是“迟到的公正”是打了折扣的公正,我们要尽最大努力为正义提速!

  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能动司法,狠抓提质增效,完善监督体系,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关于坚持能动司法,人民法院将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保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关于狠抓提质增效,人民法院将巩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合改革,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着力破解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方面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这里介绍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诉源治理。2024年,人民法院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抓实诉源治理,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促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二是推行交叉执行。2024年,人民法院要全面推进交叉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执行司法解释关于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的规定,指导地方法院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移交其他法院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形成有力监督,减少不当干扰。三是建设数字法院。党中央出台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对建设数字中国作出全面部署。数字法院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2024年,人民法院将把建设数字法院作为数字时代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要求推进智慧法院迭代升级,以全国法院“一张网”为依托推进建设数字法院,以数字法院助力提质增效,以数字化驱动审判工作现代化。关于完善监督体系,人民法院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贯通做实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和队伍管理,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确保公正严明司法。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