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执行“110” 有警必出促结案
2024-03-13 11:12:27
 

  中国法院网讯(陆秋伶)“是兴文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吗?我要举报,我发现被执行人彭某的行踪,你们快过来。”

  3月12日上午10点许,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执行“110”迎来第一通电话,申请人陈某称发现被执行人彭某的行踪线索。执行干警和法警迅速出动,立即赶往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点,顺利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2014年,被执行人彭某驾车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申请人陈某之妻潘某死亡。事后彭某取得了陈某及其家人的书面谅解,达成了共计24万元的赔偿协议。但截至2018年7月,彭某仍有7万元赔偿款未支付,陈某多次催收未果,遂将彭某诉至兴文县法院,要求彭某偿还剩余赔偿款。

  法院判决陈某胜诉后,彭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陈某遂于同年10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彭某已外出务工,无法取得联系,案件陷入僵局。

  近期,陈某得知彭某在家的线索,确认其行踪后,便立即拨打执行“110”报警电话。执行干警依法将彭某带至法院后,耐心与彭某沟通,反复释法明理,最终,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电话联系陈某到兴文县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执行力量,切实提高执行工作反应能力,便捷群众线索反映和诉求回应,兴文县法院于3月11日成立执行“110”指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全天候接听。

  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知情人士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或其他财产线索后,可立即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执行干警会根据举报信息第一时间安排出警,确保有警必出,提升执行质效。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