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善意文明执行 化解涉农企业短期债务危机
——江西南昌新建区法院“三步走”助力涉农企业破产和解
2024-03-20 10:39: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案情介绍】

  南昌市某农业公司于2013年8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蔬菜种植、农副产品。2022年下半年,南昌市某农业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引发诉讼,进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标的额21.96万余元。经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故债务人向新建区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新建区法院于2023年8月1日裁定受理了南昌市某农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件受理后,该公司名下的厂房、设施及蔬菜基地均处于查封状态,公司资金极度短缺,债权人态度强硬,财产处置程序复杂。

  【法院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研判。受理该破产案件后,新建区法院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领导和审判执行骨干共同组成的合议庭,通过召开专题调度会、案情分析会等形式进行充分研讨和论证,评估案件的风险,积极寻求对策。既考虑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蔬菜种植,是涉及菜篮子安全的民生工程的现实情况;又考虑了一旦进行破产清算,可能导致公司职员、周边菜农、菜贩等相关从业人员失业,周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波动等社会问题。通过充分研判,为后续企业破产和解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实地调研,精准施策。经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约见当事人等多种形式,了解到南昌市某农业公司为当地老牌涉农企业,也是当地重点扶植企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过一定贡献。企业虽因近年来经营不善导致短期内资金链断裂,但其名下有多个厂房、设施及蔬菜基地等诸多固定资产,价值超过执行标的金额。该公司负责人对企业未来也充满信心,多次表示不希望企业就此破产关门,如果能够克服短期困难,企业必将涅槃重生。经办法官了解实际情况后,建议南昌市某农业公司法人灵活探索各种商业机会,争取外来资金解决燃眉之急。

  三是沟通协商,引资造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一方面,经办法官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详细介绍南昌市某农业公司的经营现状,耐心向债权人解释,如果坚持走评估拍卖、执行变卖、以物押债等程序,不仅手续繁琐、费用高昂、流程缓慢,对债权人、债务人利益保障均处于不利状况,从而使债权人对破产和解从抗拒转为接受和期待。另一方面,对南昌市某农业公司的厂房、设施及蔬菜基地等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允许南昌市某农业公司继续对其使用、出租、招商等,使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经过多方努力,南昌市某农业公司寻找到合作伙伴,筹措到了足以偿还本案债权人以及支付相关破产费用的资金。最终,双方就上述债务达成和解协议。新建区法院于2023年12月14日制作裁定书,认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该破产案件最终以和解方式实现债权。

  【典型意义】

  发挥司法服务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职能作用,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部分涉农中小企业出现短期的困难和财务危机时,人民法院如果“一破了之”,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利益均会受到损害。本案中,法院在综合考虑到南昌市某农业公司有多个厂房及蔬菜基地,企业的生存、销售能力以及未来市场前景的基础上,建议南昌市某农业公司法人腾笼换鸟、引资造血,灵活探索各种商业机会,就部分厂房及蔬菜基地,以引进新的合作伙伴进行投资或者出租获取收益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公司债务。通过吸收新的投资主体,使企业的营运价值得到保留,运用法治化手段化解了涉农企业的短期债务危机,恢复了涉农企业的造血能力,最终推动和解实现并执行到位,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及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生产要素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对同类破产案件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陶然 张晓杨 整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