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江汉平原好“枫”景
——湖北汉江中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实
2024-04-07 09:50: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梅瑰
 

  阳春三月,江汉平原上,桃红柳绿,草长莺飞,河湖畔,芦叶轻摇,水欢鱼跃,田野间,禾苗拔节,油菜金黄。

  这里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产区,排名第一的非织造布生产基地,仙桃黄鳝、潜江龙虾、天门蒸菜闻名遐迩,民营经济活跃,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近年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法院工作现代化和基层社会治理新篇章。

  紧盯群众需求,司法服务做优做强

  “群众找法院是来解决问题的,出一纸判决容易,如果把更多精力聚焦到争议纠纷的源头,效果就会更加明显。”天门市马湾镇党委委员、天门市人民法院干驿人民法庭庭长程智超深有感触。

  魏某与张某承包的鱼塘相邻,张某在使用农药消杀鱼塘后,因雨水漫灌,造成魏某鱼塘养殖的小龙虾大面积死亡。为此,魏某多次前往村委会、镇政府要求解决问题。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程智超当即和派出所民警一同走访双方当事人,并多次组织镇农技中心和村两委干部到双方家中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法庭随即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张某当场将补偿款支付给魏某。该起纠纷止于诉前,跑出了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司法“加速度”。

  在汉江中院指导下,天门法院积极争取天门市委、市政府支持,选派5名法庭庭长挂职乡镇党委委员,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2022年以来,挂职乡镇的法庭庭长已调处化解1700余件纠纷,民商事案件数同比下降19%,纠纷源头化解成效显著。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汉江法院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联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起集矛盾纠纷排查、联动化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于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023年,汉江法院在诉前环节积极适用委派调解,调解完成9831件,妥善化解纠纷6609件,调解成功率67.2%,使纠纷最大限度在调解中得到解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别某门前的田地是村委会分配给我的……”1月17日晚,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正在该镇某村举办普法讲座,活动快要结束时,一位参会村民向正在普法的庭长吴定帮“求助”。

  原来该村因土地征收补偿引发纠纷,让村民内部矛盾不断。三天两头为此争吵不休,这样的僵局也让镇政府犯难。

  普法讲座结束后,吴定帮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实地调查。

  “土地征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我们一条一条讲给村民听,已故家庭成员、‘外嫁女’等是否在补偿人员范围内,我们为村民讲明白说清楚……”调查过程中,吴定帮与法院干警们一起为村民耐心地释法解惑,最终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吴定帮提出三种解决方案,经过在场的干部群众共同劝导,该纠纷顺利化解。

  “有些矛盾单靠法院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要形成多方调解合力,才能彻底解开村民的心结。”吴定帮说。

  2018年,为有效化解镇村“小矛盾”,在汉江中院指导下,毛嘴法庭积极争取镇党委支持,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探索出“法警司村+”联调模式。

  “多方联动凝聚合力,真正阐释了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在前、法院裁判终局”。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介绍。

  2023年,仙桃市政府将仙桃法院“法警司村+”联调模式升级,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广“法警司社区+”联调联动机制。从毛嘴法庭“法警司村+”联调模式到仙桃市“法警司社区+”联调联动机制的背后,是汉江法院积极融入地方党政主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的真实写照。

  深化普法强基,绘就能动履职新“枫”景

  “没想到法庭还能开在虾池边,也不用我们来回跑,真是太方便了。”潜江市某虾稻合作社负责人感慨地说。2024年3月,“小龙虾”巡回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熊口镇赵脑村虾稻共作示范基地的虾池边。

  潜江市熊口镇是全国规模最大的“虾稻共作”示范基地,随着龙虾产业的快速发展,从业人数快速攀升,涉虾纠纷逐年增多。2021年3月,潜江市人民法院在熊口人民法庭设立了“小龙虾纠纷调解工作室”。

  庭审当天,除原、被告双方外,熊口法庭还邀请镇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和村干部参与调解,并邀请部分村民到场旁听。仅用3小时,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当事人便达成和解协议。

  汉江中院辖区各省直管市经济社会特征各有不同,各地充分结合实际,发挥法庭优势,以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打造“一院一品牌”“一庭一特色”,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

  仙桃法院沙湖人民法庭以“面对面”解纷、“屏对屏”止争、“点对点”普法为抓手,聚焦不同主体司法要求,精准“开方”,长淌口人民法庭延伸司法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普法课堂;潜江法院广华寺人民法庭运用诉前、多元化解的方式,促进纠纷源头化解,总口人民法庭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方式,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天门法院卢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把庭审现场和法治课堂搬到老百姓身边,仙北人民法庭结合群众生产生活特点,推行开庭预约机制,提供节假日、夜间开庭服务……

  春光正好,汉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能动履职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协作,立足“公正与效率”,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形成纠纷源头化解合力,着力绘就江汉平原好“枫”景。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