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交付赔偿款
2024-04-14 14:16: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王小霞
 

法官和专业人员勘验房屋损毁情况。

被告先行支付1万元赔偿款。

原告接收首笔赔偿款。

  一场大火把一栋三层门面房烧得精光,房主和租户反目成仇。为化解双方矛盾,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周寨人民法庭法官十余次往返于原、被告之间,倾心调解,终于促成双方从水火不容到尽释前嫌。近日,法官带着被告支付的首笔赔偿款,走进梨花盛开的果园,交到正在为梨花授粉的原告刘某手中。

  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周寨镇沿街门面房出租给张某经营农机生意。2022年11月6日晚上,屋内突发大火,消防救援人员历经两小时才将大火完全扑灭。张某父亲不幸葬身火海。火灾造成室内装修、家具等被烧毁。

  火灾原因不明,原、被告均损失惨重。为赔偿事宜,双方矛盾激化,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处均无果。不久前,刘某诉至法院。

  周寨法庭庭长苏蕊一次次组织原、被告“面对面”“背靠背”调解,从水火无情说到人间有爱,从责任划分说到互谅互让。为了帮助当事人减少评估鉴定等环节的费用,法庭专门邀请专业人员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预估房屋维修费用,终于解开双方心结,刘某同意张某先行赔付1万元,剩余7万元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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