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的法官真“中”!
2024-04-17 15:46: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袁莉莉
 

  2023年8月,当事人宫明对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10月,开封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尉氏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宫明房屋的行为违法,责令尉氏县人民政府对宫明依法履行补偿职责。宫明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4年2月该案被裁定驳回起诉。其后,宫明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作为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出庭应诉工作人员,我全程参与了本案两级法院的开庭审理。

  2024年4月9日,在河南高院第三十九法庭,行政庭的审判长肖海生法官耐心地听取了宫明情绪较为激动的上诉请求,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开封市人民政府已经确认尉氏县人民政府强拆房屋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对您履行补偿职责,已经在实体上维护了您的合法权益。针对强拆赔偿,您可以与政府进行协商或申请行政赔偿,也可以另行提起赔偿诉讼,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更好及时维护您的权益……”肖法官感同身受地从宫明角度出发为其解决困惑,同时,又向两级政府提出要合法地给予宫明房屋公平合理补偿的建议,并在庭审中对具体的处理建议给予有益的指导。最终,经过不厌其烦的反复调解,双方均表示认可,上诉人宫明同意当庭撤回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尉氏县人民政府出庭人员接受法庭协商处理的建议,并表示庭后积极落实。

  从当天上午八点半到下午一点,肖法官连续开庭审理了包括我们案件在内的四起行政诉讼,最终全部以调撤形式实质性化解了矛盾。出庭负责人开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宋顺感慨说:“整个庭审过程,没有剑拔弩张的激烈对峙,也没有程式化的庭审流程,只有肖法官言语朴实、语重心长、诙谐幽默的话语,引导着我们在场人员理性思考,既抓住案件争议的实质,又提出合理有据的建议,让我们欣然接受,省法院的法官真中!”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