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便执“刑”
湖北团风法院判决一起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2024-04-18 14:20:14
 

  中国法院网讯(闫珅)4月12日,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审理的一起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该案判决后,被告人刘某悔恨不已,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雷霆出击,千里传拘

  赵某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团风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先后6次赶赴山东济南、广东深圳等多地进行财产调查和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最终于2023年11月,将刘某从十堰千里拘传回团风。

  刘某在被法院拘传后,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如实申报财产,团风法院依法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对刘某涉嫌拒执罪的有关线索进行调查取证,迅速将刘某涉嫌拒执罪线索移交团风县公安机关。

  团风县公安机关接到相关线索后受理立案,对刘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赴武汉、十堰和深圳等地调查取证,核实案件线索,顺利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多次赴看守所提审刘某,形成公诉意见,就刘某涉嫌拒执罪一案向团风法院提起公诉。

  严“刑”以待,震慑促执

  在看守所期间,办案人员明确告知其犯拒执罪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与刘某家属联系沟通,其家属主动代刘某向赵某履行了4万元债务。刘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交代了其在十堰某项目有工程款未回的情况,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找该项目合作方要回工程款,用于偿还赵某债务。执行案件承办人在取得赵某同意后,依法为刘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某顺利要回工程款10万元,向赵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双方就剩余部分债务的履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与赵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取得谅解这一情况,认为依法可从宽处理。

  团风法院在“荆楚雷霆2024·黄冈密卷”打击拒执专项行动中,对刘某拒执罪一案宣判,对拒执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下一步,团风法院将乘势而为、再接再厉,持续深入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对拒执行为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