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龙城区法院:藏匿的车辆找到了
2024-05-15 09:45: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利
 

2.jpg图为干警查获的涉案车辆。

  2024年5月5日,是“五一”假期最后一天,当人们还沉浸在假期的喜悦之中时,在辽宁省朝阳县南双庙镇曹家村一户门前,赫然停靠着一辆警车格外显眼,原来这是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现场。

  被执行人杨某先后两次在某装修材料经销部购买瓷砖,累计欠瓷砖款1.8万余元,经销部负责人周某多次要求杨某给付瓷砖款,但杨某均推脱不付。后在法院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杨某承诺每月给付2500元,直至还清为止,但是杨某始终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李士伟在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一方面立即对杨某的各项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并委托朝阳县人民法院查封了杨某一辆轿车的车籍,另一方面积极与杨某沟通,释法说理,争取杨某主动还款,可杨某均置之不理,后来拒绝接听法官的电话。

  5月5日,经过多方面查控,最终发现杨某将车辆藏匿在位于曹家村的其父母家中。李士伟立即组织人员、驱车前往,并再次尝试与杨某进行沟通,但杨某仍拒绝接听电话。李士伟遂将该车的现场照片通过短信发送给杨某,明确表示法院将在村委会及当地公安机关的见证下,将该车拖走进行评估、拍卖。5月6日,杨某迫于压力将拖欠的瓷砖款、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存入了法院指定的账户,该案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后,周某的脸上充满了感激之情,深有体会地说:“司法的权威在于强制执行所产生的强大震慑力,更在于每一位奋战在司法一线干警的辛勤付出。”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