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法治热点: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2024-05-27 10:11: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核心提示: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4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在京发布

  ·四部门制定《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湖北省原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案一审宣判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本期(5月20日-5月26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就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总体要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刑事案件的管辖、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运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要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工作力度,通过联合调研、联合培训、发布典型案例、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与尺度,提高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证监发〔2011〕30号)同时废止。

  ■2024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在京发布

  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5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24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并发布了《2023年中国法治发展与2024年展望》。

  法治蓝皮书指出,2024年中国社会治安平稳良好运行,但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提升犯罪治理能力仍任重而道远。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领域犯罪、“食药环”领域犯罪,将呈现高发态势,成为犯罪治理的重点领域。

  ■四部门制定《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制定的《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近日印发。

  规定要求,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内容篡改、攻击致瘫、数据窃取等风险,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5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担任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征收、项目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2亿余元。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明知盲目实施相关旅游开发项目必然会突破生态红线并侵占耕地、林地、水源地,且在有关人员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令开工建设,并指示授意通过举债融资继续推进该项目。截至案发,该项目已支付项目融资利息和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9.14亿余元,违规占用林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草地等土地总面积105余公顷,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8645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再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再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湖北省原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案一审宣判

  5月2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曹广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扣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广晶利用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湖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曹广晶在担任湖北省副省长期间,主导湖北省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纾困重组事宜。2021年1月,曹广晶将该纾困重组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致使他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将股票卖出获利1042万余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广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曹广晶具有自首情节,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