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税收优惠政策要落实到位
2003-10-07 13:15:16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李柯勇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落实税收政策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抓好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

  近一时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再就业税收政策、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的税收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等。通知指出,各级税务机关在执行中要做到不偏离、不走样、不打折扣,不随意扩大政策界限,不越权减免税,保障各项税收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做到“两个坚决”,即坚决防止和制止弄虚作假、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切实维护好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要认识到不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也是收“过头税”。

  通知特别强调要坚决贯彻再就业税收政策。当前重点抓好几个环节: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三是要着力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拒不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对擅自扩大政策执行范围或未按政策规定擅自越权减免税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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