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法院三项措施加强法庭工作指导
2004-10-08 16:49: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白志成
  山东省临朐法院在加强基层建设中,围绕规范法庭管理、发挥法庭职能,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法庭工作指导,促进了法庭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

  首先,加强法庭工作宏观指导。该院实行院党组定期研究法庭工作制度,并专门成立了各有关业务庭为组成人员的法庭工作指导办公室。分管院长定期或不定期视察法庭工作,召开法庭工作调度会,了解法庭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从规范法庭日常管理入手,指导法庭制定完善了学习培训、工作考勤、值班保卫、卫生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法庭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其次,加强法庭立案工作指导。为进一步规范诉讼秩序,对各法庭之间、法庭与民一庭、民二庭之间工作分工进行了明确,保障法庭工作有序开展。在实行机关与法庭立案“双轨制”的同时,对法庭立案工作进行统管,防止出现当立不立、立案不当、先审后立现象。对法庭辖区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宜由该法庭受理的,由院长或主管院长统一协调处理,避免了法庭之间与民一庭、民二庭之间互争案源或相互推诿不受理案件的现象,保证了案件能够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理。

  第三,加强法庭审判业务指导。指导法庭建立调审分离机制。实行法庭案件先予庭前调处的做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调解不成的,及时进入庭审程序。定期召开案件评析会,组织研究法庭疑难、复杂案件,仍不能确定裁判结论的,再提请审委会讨论;规范和严格法律文书签发手续,在强化审判长、庭长层层把关的同时,对判决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文书,实行权利上收,由分管院长签发,从中发现案件裁判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意见,达到了监督权利上收、责任下移、分级负责、相互监督的格局。近期以来,人民法庭办案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均有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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