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七彩鱼 老板竟偷电
2005-06-07 13:56:59 | 来源:新华网-新闻晨报
  “我以为抓住了也只不过是罚些款,没想到偷电还会触犯刑法。”昨天下午,站在被告人席上的上海某七彩鱼养殖场法定代表人郑某后悔地说。他因盗窃国家电力共计15770.92元,被虹口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9月至今年3月,郑某申请了营业执照,借房办了家七彩鱼养殖场。因为养殖七彩鱼的鱼池需要保持30℃的温度,每个鱼池都要用电加热棒进行加温。为节约电费,降低成本,郑某想到了偷电,用插接“U”型电线跨接电表的方法,减少所借房电能表的电流计量数字,盗窃国家电力共计15770.92元。案发后,郑某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郑某盗窃国家电力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郑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退赔了全部赃款并已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适量缓刑。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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