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人即是夺命人 “二神仙”失算遭劫杀
2006-04-29 16:41:44
     中国法院网讯 (滕法言)  17岁的潘某找算命先生测财运,见算命先生口袋内有钱便动了邪念,和种某一起将算命先生劫杀,抢走300元钱。近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4年6月中旬,辍学后游荡于社会的潘某结识了不良朋友种某,两人好吃懒做,却又幻想财运亨通。为预测财运,他们经商量找到了自谕为“二神仙”的算命人林某。在一番煞有其事的相面之后,林某声言潘某、种某有富贵之相,近期将发大财。潘某问“你算得准不准啊?”种某则说“如果算得不准,你可要赔偿我们损失。”算命人林某拍着胸脯说:“我要算得不准 ,别人也不会争着找我。算一个命50元,一天能算20多个人呢。”林某说着还从衣兜里掏出几张10元的钞票晃了晃。

  潘某、种某正囊中羞涩,听林某说一天能收入那么多钱,又见林某手中的人民币,便动了抢劫之心。在一阵嘀咕、经林某向潘某示意后,由潘某用床单将林某头蒙上,在被害人林某反抗中,潘某用酒瓶打击林某头部一下。种某见林某仍挣扎不止,便用镐头朝林某头部猛砸数下,致林某死亡。潘、种二人从林某身上抢劫到了300元。2005年8月上旬,潘某和种某(另案处理)被逮捕。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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