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贯彻全会精神 确保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实施
2006-10-13 19:51:4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田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高级法官培训班开学典礼上强调,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死刑核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肖扬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目标和措施,要求完善司法体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各级法院都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充分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肖扬指出,死刑核准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好这项重大改革,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全国各级法院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尽快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死刑核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肖扬强调,要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刑事政策,确保审判死刑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指出,必须坚持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决不手软。同时,要更加注重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必须坚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在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预防犯罪工作。

  肖扬要求,各级法院必须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对每一起死刑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要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一、二审的审判质量,特别是对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要全面落实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真正起到把关作用。一定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妥善解决遇到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和压力,维护法律权威,确保社会稳定。

  据了解,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为各高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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